【案号】金亚太所刑字2022第26号
【涉案罪名】
【受理日期】2022年03月08日
【承办律师】徐静雯、李博旭
【办案单位】D区人民法院
【办理结果】辩护人认为本案L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经过3次庭审,公诉机关指控的7笔共13.4万元诈骗事实,审判机关仅认定1笔,数额2万元。判处被告人L某一年四个月。L某上诉/检察院抗诉,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二审发回重审,检察机关追加起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经过重一审判决对诈骗罪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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