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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案例|W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检察院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3-03-10 15:33:09 浏览:5335次 案例二维码

案号金亚太所刑字2021第62号

【涉案罪名】过失致人死亡罪

【受理日期】2021年7月4日

【承办律师】徐静雯、李情

【办案单位】L县人民检察院

【办理结果】金亚太(阜阳)分所刑辩团队于7月5日接受吴某家属的委托,徐静雯、李情律师于7月8日与检察官沟通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7月9日,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后辩护人与公安机关反复沟通罪名由故意伤害罪变更为过失致人死亡罪,9月15日,公安机关以过失之人死亡罪移送审查起诉。辩护人经过与Y某家属长达4个月的调解协商,于11月12日获得Y某所有家属的谅解,双发达成了和解协议。12月22日,检察机关召开了不予起诉的听证会,12月30日,检察机关对吴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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