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
结果:被告人C某某犯诈骗罪,判处三年六个月,并处人民币10000元;犯,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亮点:自首、退赃
焦点:诈骗、数罪
封面语:C某某虚构房屋事实,涉嫌诈骗,李松涛律师团队介入后迅速捕捉到本案的焦点问题,团队对本案进行讨论和分析,充分结合本案的量刑情节,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让C某某获罪轻处理。
二、简要案情
C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房屋“一手转名”事实,隐瞒房屋真实销售情况,以收取相应认筹金等名义骗取9名受害人财物,数额巨大。
三、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
1、C某某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根据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C某某的行为定性应为合同诈骗罪。
2、起诉书对部分事实认定错误,被告人C某某与L某某、X某某、L某某、Y某某、W某某、Z某某的矛盾应为民事经济纠纷,而非合同诈骗,C某某在这部分事实中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
3、被告人C某某具有多处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
1)被告人C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被告人C某某积极退赃、退赔涉案款项,已经与涉案的全部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书,并取得涉案全部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应减轻处罚。
3)被告人C某某主观恶性不大,其诈骗款项都是用于母亲的治病等,虽然罪不可赦,但其情可悯。
4)C某某系初犯、偶犯,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C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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