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葛晓波律师,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首席主任律师,郑州市律协刑委会刑事法律专业中心副主任。专注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多年的工作经验不但使其具有扎实的刑事法律知识,还具有丰富的庭审经验,能够在律师执业过程中迅速把握每一个案件的辩点,为当事人提供有价值的辩护方案,有效的办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 葛晓波律师秉承“诚信、敬业,以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职业理念,谙熟公检法办理流程,凭借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渊博的法律知识,从程序上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对于葛晓波律师来说,律师的荣耀来自客户的授予,只要受理案件就只对当事人负责,必须用一切手段保护委托人,使其免受伤害减少损失,这是律师的最高使命,不容有任何疑虑,签约后唯一的目标就是打赢。负责任的律师必须做到具有博学知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坚定的必胜信念和顽强的心理素质。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魏军,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曾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20年的法律学习和工作经历。办理了许多受中央、省、市关注的大要案件,审理的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市场案,得到国家证监会肯定,并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魏军律师勤于思考研究,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撰写的多篇文章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发表,或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获奖,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调研人才”,入选“全省法院专业调研人才库”;积极参与庭审改革,因工作突出,被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有关规程的起草工作。 魏军律师始终坚信,刑事办案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辩护律师,都应当综合考虑政治、政策、规则、证据等各种因素,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追求个案的公平正义。执业以来,深谙刑事诉讼程序,擅长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同时,魏军律师参与庭立方“如何做好医药行业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庭审发问技能”等课程,在律师学员中广受好评。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辛明,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法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双学士学位,2008年成为执业律师,2016年获得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任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兼职硕士生导师。
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法泽刑事团队)
广东省东莞市
金鹏法泽刑事团队负责人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东莞办公室高级合伙人 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会计学双学士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广东省破产管理管理人协会刑事合规及涉刑委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常年法律顾问 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常年法律顾问 东莞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副会长 曾在广东某市公安系统工作11年。担任执业律师后,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审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擅长走私犯罪、诈骗犯罪、毒品犯罪、公职人员犯罪、公司高管职务犯罪等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如原广东省地质局局长(正厅级)欧阳某某受贿案;唯品会近年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郑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央视报道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曾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走私普通货物案;卢某某贩卖毒品案;毕某某诈骗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