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3月4日下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春莉律师在双流区看守所会见了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的L某。
2018年4月26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艾述洪律师收到了当事人J某及其家属赠送的锦旗
2018年4月10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艾述洪律师前往成都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信用卡诈
2013年11月,L某申办获得中信银行80万信用额度的信用卡;2016年8月,中信银行冻结L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