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改判
二审改判,顾名思义,即是指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二审法院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以重新裁判的形式作了变更。其包括直接或者查明事实后由二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也包括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两种情形。
二审改判,顾名思义,即是指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二审法院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以重新裁判的形式作了变更。其包括直接或者查明事实后由二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也包括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两种情形。
二审改判,顾名思义,即是指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二审法院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以重新裁判的形式作了变更。其包括直接或者查明事实后由二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也包括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两种情形。
针对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情形,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但针对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情形,二审法院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除此之外,如果一审审理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正义,侵犯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情形,如违反公开审判规定,违反回避制度,审判组织人员组成不合法,剥夺被告人诉讼权利等,也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应该说,二审改判能够纠正一审错误判决,还能维护被告人的正当诉讼权利,如果能成功争取到二审改判,获得轻判的结果,对被告人及其家属来说必然是件喜事。
那么,如何才能争取到二审改判的结果呢?
从二审程序在不同情形下的裁判结果可以看出,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第一,针对犯罪事实,考虑犯罪情节的认定,影响犯罪构成及量刑幅度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等,从实体出发,以此为基础,重点关注案件的实体裁判。
第二,针对一审的审理过程,关注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流程的问题,是否因此导致了被告人的正当诉讼权利被侵犯和剥夺,影响到了被告人的陈述等。
我国为了保护人权,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立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即除了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法院无论作出怎么样的审理结果,均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即使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案件,除非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原审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被告人及其家属,无论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如果如何,都应该积极为自己争取,尤其是一审审理过程中,发生了自己的诉讼权利被侵犯的情形。
要争取二审成功改判,辩护律师就需要积极与被告人,证人,办案及审判机关沟通,了解犯罪事实,从罪名、情节、证据等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对一审判决的结果及作出的理由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中,找到突破口,找到有利于被告人的关键点,发表有建设性的辩护意见,说服二审法院。
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的平台,拥有大批专业的刑事法律人才,有大量的二审改判成功案例。庭立方根据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和探索总结,研发开设了《证据规则运用》、《刑案沟通中的三大难点》、《法庭发问技能》、《法庭质证技能》、《法庭辩论技能》、《证据规则运用》、《死刑案件辩护技能》等一系列广受欢迎和好评等课程。进一步提高证据审查、法律分析能力,助力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我们专做刑案,经历过数千件刑事案件的历练。全国各地专业的刑事律师队伍,丰富的办案经验,驾轻就熟的执业技能、专业尽职的工作态度,知名刑事专家指导,博士、高校教授、前侦查人员、法官、检察官协作办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只为您做最好的辩护,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精准匹配专业刑事律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让符合庭立方标准的刑事法律服务抵达中国的每一座城市,守护每一个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苏镜祥,法学博士,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庭立方核心导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师范大学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四川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 在学术方面,曾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第五次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等学术奖励5项,在CSSCI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4部。 作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学者型律师,苏镜祥律师秉持“为权利而斗争”的执业信念,专攻刑事法,对刑事司法的实践运作相当熟悉,尤其擅长对刑事案件量刑规律的分析和把握,参与了卓安多场重大刑事案件研究讨论,所代理过的刑事案件均获得令当事人高度认可。 同时,作为庭立方核心导师,苏镜祥律师主讲的法庭发问和律师会见技能课程已超过40场,辐射律师学员过千人,帮助众多律师实现法庭辩护升级,在律师学员中广受好评。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马静华,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刑事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11年度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014年被评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8部。马静华教授深度了解刑事诉讼及司法运行机制,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系列论著《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为推动刑事诉讼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作出贡献。 作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学者型律师,马静华教授多次受邀为公、检、法、律提供了数百场专业技能培训,深受各地公检法及律师的欢迎。马静华教授以“点点滴滴的心血,为赢得被追诉者的生命,自由与财产的尊严”为执业理念,执业20余年,亲自承办数十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其中3起案件获得生效无罪判决。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王成律师,籍贯安徽安庆,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刑事部副主任,诈骗犯罪辩护中心执行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成律师系盈科合肥刑事部胡瑾律师团队核心成员,王成律师执业至今,一直秉承专业专注的办案理念,每年办理大量刑事案件,目前办理成功的有多起案件被撤销或在检察院获得不起诉,深得当事人的好评与信赖。 目前在刑事部团队,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合同相关法律事务。王成律师每年积极参加专业业务培训,先后在华东政法大学、庭立方参加专业培训并结业,2020年获得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2年获得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魏军,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曾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20年的法律学习和工作经历。办理了许多受中央、省、市关注的大要案件,审理的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市场案,得到国家证监会肯定,并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魏军律师勤于思考研究,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撰写的多篇文章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发表,或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获奖,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调研人才”,入选“全省法院专业调研人才库”;积极参与庭审改革,因工作突出,被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有关规程的起草工作。 魏军律师始终坚信,刑事办案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辩护律师,都应当综合考虑政治、政策、规则、证据等各种因素,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追求个案的公平正义。执业以来,深谙刑事诉讼程序,擅长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同时,魏军律师参与庭立方“如何做好医药行业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庭审发问技能”等课程,在律师学员中广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