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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地区的人不碰毒品你知道吗

2021-06-09 16:10:49   2898次查看

鸦片流毒于天下,

则为害甚巨,法当从严。

西藏监狱系统调研的欣喜收获

2017年7月,我赴西藏监狱系统调研,对于监狱人民警察在藏区监管改造服刑罪犯的情况做了比较深入的了解。此次调研工作,得到西藏监狱管理局和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在此挂职的领导以及各位监狱干警的大力支持。

他们崇高的使命感、敬业精神以及风趣幽默的生活态度,都给予了我的工作和生活诸多启示。

在调研中还了解到,西藏自治区首个综合性戒毒机构——戒毒康复中心,建在拉萨市郊堆龙德庆县,2009年开始投入使用。

近年来,接受强制戒毒人数极大减少,被检测到滥用药物的对象,几乎都是内地来藏区工作、生活或无业的流动人口,几乎没有当地本土的藏族同胞,即便有个别的,也有离开本土的时间较长等因素。

户籍分布情况

正如2016年3月的药物滥用检测报告所示:其一,西藏自治区药物滥用监测对象户籍分布情况表明,近年来,随着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从四川、甘肃等外省到拉萨的流动人口也相应增加。自治区每年监测到的药物滥用人群中,四川、甘肃等外省户籍者居多。

年龄分布情况

其二,药物滥用监测对象年龄分布。自治区监测到的重点高危人群仍以无业或从事娱乐场所服务行业者为主,这些人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以20-30岁的年轻人为主。

2018年6月26日,日喀则强制隔离戒毒所在第30个国际禁毒日,在日喀则市珠峰路,组织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无毒青春、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自治区本土藏族同胞自觉远离毒品,令我非常感慨,也引起我极大的兴趣。在“6.26”国际戒毒日即将来临之际,结合大凉山地区吸食、贩卖毒品的严峻现状,做一个浅显的对比分析,以期抛砖引玉,深入推进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地理气候的主要异同

从气候类型的分布看,西藏的藏东南和喜马拉雅山南坡海拔1100米以下的地区属于热带山地季风湿润气候。由于地势迭次升高,气温逐渐下降,气候发生从热带或亚热带气候到温带、寒温带和寒带气候的垂直变化。

平原地区从南到北相隔数千公里才能呈现出热、温、寒三带的自然景象,而这里从低到高则出现在水平距离仅数十公里的范围内,真是"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

凉山州区域的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干湿分明,冬半年日照充足,少雨干暖;年均气温16℃~17℃。由于地形的多样性,凉山州内各地都明显呈现出立体气候。往往山头白雪皑皑,山下绿草茵茵。

只不过,两地气候相比较,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大凉山,很适宜罂粟生长。

宗教文化的主要异同

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的六字真言、六字真经或六字大明咒,是藏传佛教诵咒“嗡、嘛、呢、叭、咪、吽”六个字。据说是佛教秘密莲花部之根本真言。

松赞干布《嘛呢教言集》阐述了“六字真言”的多种修持方法和深刻含义,即“六字真言”中的六字,代表度脱六道众生,破除六种烦恼,修六般若行,获得六种佛身,生出六种智慧等。

据藏传佛教经典记载,六字真言,“嗡”表示“佛部心”,谓念此字时,自己的身体要应于佛身,口要应于佛口,意要应于佛意,认为身、口、意与佛成一体,才能获得成就。

彝族的原始宗教

过去彝族人民由于对天灾疾病等缺乏科学认识,将自然现象和社会现实中所发生的吉凶祸福都归之于鬼神作祟。对鬼神作祟施以怕、敬、驱的宗教活动,如巫术、占卜、祭祀、禁忌等等,普遍带有原始宗教的色彩。

其中的巫术:是人们幻想依靠超自然力对客体强加影响或控制的观念,相信巫师具有支配超自然力的能力和控制能力,替人占卜、消灾、治病、降福而效力。

仅从宗教教义分析,似乎并没有什么可比性。但是,从其教义对信仰者行为举止规范的视角看,藏族同胞全民信教,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遵循教义的表现。

例如,在修行的路上做五体投地功,到寺院或经过白塔的转经筒和围绕走圈,手摇转经筒等等,都有严格的定式,人人都自觉遵守。在寺院席地而坐诵经时,也是端庄打坐非常虔诚。

因此,若吸食毒品后出现幻觉,导致行为举止不端,那将是对佛的大不敬,必将招致全族同胞唾弃。这或许就是藏族同胞自觉远离毒品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其力量或所企及的高度不可小觑。

吸食毒品后行为导致犯罪的须承担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滥用毒品不仅给吸食者本人、恋人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往往诱发自伤自残、盗窃、抢劫或诈骗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滥用合成毒品还极易导致人类精神性疾病,如近年来出现的“毒驾”等肇事案件,就是很典型的例证。

初次吸食

通常情况下,初次接触毒品的人,谈不上任何犯罪故意(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往往是被劝诱或者抱着尝一尝的心理接触到毒品,这种倾向多为青少年及35岁以下的成年人居多。

还有的甚至是采取“先吸后戒”的方式接触毒品,希望自己能够起到规劝亲人的作用,其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初次吸食毒品之前,对于自身行为及其该行为会引起的后果,并没有很清楚的预见。

多次吸食

若多次吸食毒品,甚至吸毒成瘾的人员,对于自身因毒致幻后的违法犯罪行为,或多或少会有一定的预见及认识。例如,以往自己吸食毒品之后,呈现出暴力倾向或行为,或者有猥亵异性的行为,以及为了获得购买毒品获得资金而去偷盗抢等等。

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仍然放任自己大量吸食毒品,在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障碍后,就应当对由此而产生的犯罪行为承担必要的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区分两种不同的主客观情形,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戒毒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根据国家禁毒办发布的《2018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截至2018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240.4万名(不含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数、死亡人数和离境人数),同比下降5.8%。

在240.4万名现有吸毒人员中,滥用冰毒人员135万名,占56.1%,冰毒已取代海洛因成为我国滥用人数最多的毒品。

2018年,全国查获复吸人员滥用总人次50.4万人次,其中滥用合成毒品28.9万人次,占总数的57.3%;滥用阿片类毒品21.2万人次,占总数的42.1%。

目前,全球制毒前体需求激增,易制毒化学品流失风险加大,为逃避管制政策,不法分子不断开发寻购非列管化学品作为替代前体,导致大量非列管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

大量制贩晶体冰毒和氯胺酮等合成毒品。据国家毒品实验室检测,全年新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31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快速发展蔓延是目前全球面临的突出问题。

2019年5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藏族同胞们自觉远离毒品的事例,或许对我们的戒毒工作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有一定的启示。近年来,虽然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设置配备了专门的机构和队伍,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在禁毒的征途上,我们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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