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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良律师莅临云善律所讲授《无罪辩护之决战法庭》

2021-10-20 11:03:52   6165次查看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天气微寒,但云善学子的学习热情更旺,云善早鸟计划第十二期在久违的暖阳中如约而来。2021年10月16日下午,应云善律师事务所主任吴科律师的邀请,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李宏良主任莅临云善律所,为求知心切的广大青年律师分享《无罪辩护之决战法庭》。同时,出席本次专题讲座的还有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海峰律师。

李宏良律师对云善律所的早鸟计划表示认可与赞赏,并为大家介绍之所以定《无罪辩护之决战法庭》这个题目的理由,是由于上一期早鸟计划雷小东律师讲的“如何写”,今天就给大家介绍“如何说”。

在开篇伊始,李宏良律师对我国现今刑事全覆盖下的认罪认罚制度作了简要点评。认罪认罚制度实际上与我国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是一脉相承的,认罪认罚制度主要由检察院为主导,但仍没有冲破我国控辩审三方的职能。2020年,全国公布的认罪认罚的适用率是71.36%,业界对认罪认罚制度的声讨很多,但在面对认罪认罚全面覆盖的当下,律师应该积极适应现有环境,重点思考如何推进自身的辩护工作。随后,李律师介绍了庭审对无罪案件的重要性。他讲到,庭审是无罪案件的重中之重,是辩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庭审中,发问是一条金线,举证质证是精心打磨的一颗颗珍珠,法庭辩论则是用金线将一颗颗珍珠编织成高贵的皇冠。庭审的整个过程是一个律师质证、发问、辩论等综合能力的体现,所以每一位青年律师都必须打磨好自己的各项专业技能。

一、无罪案件的辩点

首先,李宏良律师为大家介绍了关于无罪案件的各大辩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法律之辩,主要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四要件、三阶层等。有的观点是四要件是入罪的标准,三阶层是出罪的标准。四阶层的四个点是并列的关系,任何一个点不成立,则罪名不能成立。叙明罪状以拆分法条寻找辩点,将法条拆分开来,针对案件寻找辩点。

事实之辩,是指如何打破公诉机关认定的事实,重新塑造一个新的事实。但是,这个新的事实必须有证据予以支撑,从而增强法官内心的确信,增加无罪辩护成功的可能性。

证据之辩,实质上就是证据不足、疑罪从无的问题。首先,证据体系就是要判断案件的证据链是否能达到完整的程度。其次,证明标准听着很简单——确实、充分,但实际上我国的证明标准的要求是很高的,包含了主观性与客观性。如果一个案件中的关键性证据存在非法证据或者无法补强的瑕疵证据的情形,辩护律师要坚决的进行辩护予以排除。最后,证据的辩护思路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从合法性质疑到真实性质疑,从静态质疑到动态质疑,从个体证据质疑到证据体系质疑。

法定理由之辩,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到超过追诉时效、经特赦豁免刑罚等,辩护律师要做到烂熟于心。

二、法庭辩论

    第一,李律师先向大家阐述了法庭辩论的概念。法庭辩论是指辩护人在法庭审理中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庭规定,针对起诉书对被告人的指控或者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的判决,从涉及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诉讼程序及定性等有关方面向裁判者发表的旨在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第二,强调了辩护律师要明确法庭辩论的目的。从狭义上讲,法庭辩论是为了说服法官,让法官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从广义上讲,法庭辩论是为了同时说服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被害人。

第三,向大家介绍了法庭辩论的内容。主要就是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包括定性、罪名、程序、情节、量刑等等。李律师重点强调,之前律师们的关注点在主刑方面,现在也需要将关注点转移到附加刑方面。

三、法庭辩论的表达

李宏良律师强调,这是今天讲座想要给大家分享的重点。李律师从自己多年的辩护经验出发,强调脱稿是法庭辩论的重中之重。此外,在法庭辩论时要有称谓,以表达对公诉人、法官的尊重并增强庭审辩护工作的仪式感。针对一些重大、政治性较强、被害人在场的案件,要有应有的表态,首先要表明自己的辩护观点,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同时加上适当的渲染,引起法庭的注意。而辩论的内容大概率应该是指向起诉书的,要分点辩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从重至轻。李宏良律师从自己辩护的两个重大案件,详细介绍了在庭审过程中如何进行观点阐述、如何进行情感渲染等,各位青年律师在听讲过程中,频频点头以表达钦佩。

四、庭审礼仪

着装规范、坐姿端正、语速适中、对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被害人、代理人、同案辩护人表示尊重等法庭礼仪,是每一位刑辩律师万万不可忽视的,庭审礼仪做到位能为整个案件的辩护锦上添花。

最后,李律师“你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法庭是刑辩律师的手术台,而不是表演台”两句名言送给各位青年律师,聆听讲座的在座人员报以热烈的掌声表达对李宏良律师的感谢!

五、党海峰律师分享

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海峰律师有感而发,以详细介绍自己亲办的两个案例给各位青年律师树立信心。党律师强调,刑辩律师一定要思考律师自身对查明案件真相及法律事实能起多大的作用。一旦律师在发问、质证的过程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打断等不合理的对待,此时律师不应有所畏惧,要有所信心,坚持发表自己的观点,并要求审判长制止。党律师讲到,希望自己的分享能给各位刑辩律师一丝阳光,在刑辩之路上行走的各位同仁,能充满信心的走下去。

六、结尾

讲座结束后,大家展开了讨论,李宏良律师和党海峰律师对各位青年律师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与分享。至此,云善律所早鸟计划第十二期在热烈的讨论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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