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烨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盐城市
发布时间:2023-06-04 13:47 浏览:1325次 动态二维码
2023年6月2日,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姜烨律师、大直张家港分所的沈波律师出席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嫌帮信罪的被告人辩护。
该案,由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六个月。不符合适用条件。
审判阶段,被告人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到辩团队为其辩护。接受委托后,大直刑辩团队认真研究案情,审核证据,申请人民法院启动排非程序。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排非庭前听证会,
通过大直刑辩团队对证据三性的层层分析与论证,据理力争,法院乐信大直刑辩团队的意见,当场排除了被告人在侦查机关的五份讯问笔录、一份自证其罪的供述,仅保留了一份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排非程序结束后,诉辩双方进行量刑交易谈判,最终达成公诉机关变更量刑建议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的减低处罚判缓的一致意见。
经过庭审后,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2023)苏0211刑初108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黄某判决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的判决,为当事人取得了最大的辩护利益。委托人从无锡一看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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