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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刘胜超律师成功为涉嫌诈骗的童某争取不批捕!

发布时间:2023-05-18 16:01 浏览:927次 动态二维码

童某系武汉某学院大四在读大学生,在实习期进入某公司上班,起初担任业务员,后升任该公司业务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有偿为他人代办工商年检、工商登记注销等业务,在代办业务完成后根据业务种类分别收取195元、295元等数额的费用。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夸大业务办理难度、说服客服选择付费代办业务的情况。

2023年4月中旬该案案发,警方共捣毁相关涉诈窝点8个,抓获嫌疑人155人,童某也在案发后被刑拘。公安机关对该案高度重视,省市两级公安媒体均对该案进行了宣传、报道。

案发后,家属也在第一时间通过亲友介绍联系刘胜超博士。在初步了解案情后,刘胜超博士认为:本案的事实大致分为两部分,一是涉案公司相关人员发展客户并推销代办业务的行为(以下称“推销行为”);二是涉案公司相关人员在线上为客户操作工商代办的行为(以下称“代办行为”)。本案交易行为实质上是工商代办行为,推销行为实质上就是拉客源行为。本案实质上是上述公司工作人员向客户发布夸大其词的广告并设计套路,目的是向客户推销自己的代办服务并促使客户购买该服务。评判商家利用虚假广告推销自己服务的行为,关键要检验服务本身的真实性。如果提供了真实的服务,即使广告行为有虚假成分,也只能认定为经营欺诈,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欺诈。

接受委托后,刘胜超博士及团队朱俊律师多次会见了童某,详细了解了代办服务及收费细节。在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后,刘胜超博士及团队朱俊律师前往检察院提交了书面的法律意见,与检察官积极进行沟通,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论证本案认定包括童某在内的各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2023年5月18日,承办检察官采纳辩护律师的前述辩护意见,对全案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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