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世军 严选律师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
发布时间:2014-01-21
庭立方:在道路上拦截过往车辆招揽代办业务,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予以治安处罚。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经济犯罪
#知识产权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职务犯罪#官员犯罪
#职务犯罪#官员犯罪
2024/05/20 10:19
2024/05/19 21:52
2024/05/17 20:18
2024/05/17 18:17
2024/05/17 16:37
2024/05/17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