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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案(一审审结),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邹轶、詹勇律师经过不懈努力,大幅降低量刑

发布时间:2024-05-16 16:21:06 浏览:1767次 案例二维码

C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

关键词:贪污、受贿犯罪

本案承办律师、本网资深律师:詹勇、

 

一、【案情简述】

2013年,C某利用担任某建筑有限公司某省某市某项目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并侵占项目资金500余万元。

2008年至2015年,C某利用担任建筑公司A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某市某区员工公寓二期项目部经理、某省某市某1县某项目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施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数名劳务分包商的行贿款200余万元,均用于日常开销。

C某因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当事人家属委托詹勇律师、邹轶律师为其辩护。

 

二、【辩护思路】

经过查阅案件卷宗及会见C某,根据事实与法律,辩护人的具体辩护思路如下:

1、C某涉嫌受贿的其中一笔款项中,收受的170万元实际上也是共同套取项目资金后平分,本质上应当属于贪污而不是受贿。如将该笔款项由受贿罪改为贪污罪之后,可以让受贿罪降档,在数罪并罚后的刑期会下降。

2、本案可能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在其中一起贪污事实中,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J某在退赃之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情况可以作为与办案机关协商量刑的筹码和条件。

3、C某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羁押期间表现好等多种从宽情节,全额退赃700余万元,综合整个案件情况可以对其进行从轻处罚。

4、C某被查封了四套房产,冻结了一个证券资金账户,C某愿意配合办案机关解封并变卖证券资金账户的股票(估值约100万元),并用于预缴罚金,可以对其进一步从轻处罚。

 

三、【办案过程】

(一)审查起诉阶段

詹勇律师、邹轶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C某,并且和检察官多次当面沟通定罪量刑问题。经多次沟通协商,检察官给出的量刑建议为:贪污罪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并处罚金五十万至六十万元;受贿罪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万至五十万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至十一年三个月,罚金九十万至一百一十万元。

C某涉嫌贪污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最低量刑十年有期徒刑,加上贪污罪数罪并罚,最终量刑起点在十年三个月,已经属于在法律允许框架范围内最低量刑,当事人及家属对于该量刑幅度较为满意,但是在罚金问题上还希望能够有所降低。

詹勇律师、邹轶律师继续开展工作,与检察官深入量刑协商,最终将罚金刑幅度降低到九十万元至一百万元,当事人同意该量刑建议并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审判阶段

基于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詹勇律师、邹轶律师在庭审中主要针对于罚金问题进行重点辩护,当庭提出了关于C某愿意配合办案机关解封并变卖证券资金账户的股票,用于提前缴纳罚金的情况,希望可以对其进一步从轻处罚,并且将其查封的房产进行及时解封。法官在庭审结束后非常重视该问题,立即找来律师以及旁听的家属讨论账户解封和罚金的问题,经充分沟通,家属同意提前预缴罚金。詹勇律师、邹轶律师在庭审后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并多次与法官沟通协商,最终法院决定通过适用最高财产刑幅度的方式,对C某适用最低的自由刑幅度。

 

四、【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C某犯贪污、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五、【办案随笔】

本案属于事实清楚,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职务犯罪案件,但是如果没有专业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每个关键环节推动案件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当事人最终得到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本案虽然在案件事实上较为简单,但在实际辩护工作过程中有很多对律师办理相关职务类刑事案件具有指导意义的要点:

1、职务类刑事案件中,财产刑辩护也是重要的一环,如何退缴赃款、如何处理涉案财物、如何缴纳罚金,都是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内容,同时也是辩护律师与办案机关进行量刑协商的筹码。

2、职务类刑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错误、程序错误、证据瑕疵等问题,同样也是辩护律师与办案机关进行量刑协商的筹码。

3、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量刑协商,以及法院对于幅度刑所最终适用的刑罚,都需要辩护律师持续不断地与办案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合理运用对于当事人而言有利的每一个要点,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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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案(一审审结),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邹轶、詹勇律师经过不懈努力,大幅降低量刑

发布时间:2024-05-16 16:21:06 浏览:1767次

C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

关键词:贪污、受贿犯罪

本案承办律师、本网资深律师:詹勇、

 

一、【案情简述】

2013年,C某利用担任某建筑有限公司某省某市某项目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并侵占项目资金500余万元。

2008年至2015年,C某利用担任建筑公司A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某市某区员工公寓二期项目部经理、某省某市某1县某项目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施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数名劳务分包商的行贿款200余万元,均用于日常开销。

C某因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当事人家属委托詹勇律师、邹轶律师为其辩护。

 

二、【辩护思路】

经过查阅案件卷宗及会见C某,根据事实与法律,辩护人的具体辩护思路如下:

1、C某涉嫌受贿的其中一笔款项中,收受的170万元实际上也是共同套取项目资金后平分,本质上应当属于贪污而不是受贿。如将该笔款项由受贿罪改为贪污罪之后,可以让受贿罪降档,在数罪并罚后的刑期会下降。

2、本案可能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在其中一起贪污事实中,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J某在退赃之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情况可以作为与办案机关协商量刑的筹码和条件。

3、C某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羁押期间表现好等多种从宽情节,全额退赃700余万元,综合整个案件情况可以对其进行从轻处罚。

4、C某被查封了四套房产,冻结了一个证券资金账户,C某愿意配合办案机关解封并变卖证券资金账户的股票(估值约100万元),并用于预缴罚金,可以对其进一步从轻处罚。

 

三、【办案过程】

(一)审查起诉阶段

詹勇律师、邹轶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C某,并且和检察官多次当面沟通定罪量刑问题。经多次沟通协商,检察官给出的量刑建议为:贪污罪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并处罚金五十万至六十万元;受贿罪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万至五十万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至十一年三个月,罚金九十万至一百一十万元。

C某涉嫌贪污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最低量刑十年有期徒刑,加上贪污罪数罪并罚,最终量刑起点在十年三个月,已经属于在法律允许框架范围内最低量刑,当事人及家属对于该量刑幅度较为满意,但是在罚金问题上还希望能够有所降低。

詹勇律师、邹轶律师继续开展工作,与检察官深入量刑协商,最终将罚金刑幅度降低到九十万元至一百万元,当事人同意该量刑建议并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审判阶段

基于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詹勇律师、邹轶律师在庭审中主要针对于罚金问题进行重点辩护,当庭提出了关于C某愿意配合办案机关解封并变卖证券资金账户的股票,用于提前缴纳罚金的情况,希望可以对其进一步从轻处罚,并且将其查封的房产进行及时解封。法官在庭审结束后非常重视该问题,立即找来律师以及旁听的家属讨论账户解封和罚金的问题,经充分沟通,家属同意提前预缴罚金。詹勇律师、邹轶律师在庭审后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并多次与法官沟通协商,最终法院决定通过适用最高财产刑幅度的方式,对C某适用最低的自由刑幅度。

 

四、【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C某犯贪污、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五、【办案随笔】

本案属于事实清楚,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职务犯罪案件,但是如果没有专业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每个关键环节推动案件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当事人最终得到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本案虽然在案件事实上较为简单,但在实际辩护工作过程中有很多对律师办理相关职务类刑事案件具有指导意义的要点:

1、职务类刑事案件中,财产刑辩护也是重要的一环,如何退缴赃款、如何处理涉案财物、如何缴纳罚金,都是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内容,同时也是辩护律师与办案机关进行量刑协商的筹码。

2、职务类刑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错误、程序错误、证据瑕疵等问题,同样也是辩护律师与办案机关进行量刑协商的筹码。

3、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量刑协商,以及法院对于幅度刑所最终适用的刑罚,都需要辩护律师持续不断地与办案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合理运用对于当事人而言有利的每一个要点,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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