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6年047号
事务所 邹轶律师取得“套路贷”二审重审法院改判无罪判决
一、案件缘起:一场长达七年的司法马拉松
2019 年 10 月 29 日,我的当事人A开设公司长期从事车抵贷的小额放贷业务,而该公司被举报为涉黑涉恶团伙,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短短三天后,11 月 1 日,七位当事人(A、B、C、D、E、F、G)相继被刑事拘留,12 月 4 日被定性为“套路贷”诈骗罪,被批准逮捕,从此开始了漫长的羁押生涯。
案件的审理过程一波三折,充满了戏剧性:
- 2021 年 11 月 11 日,案件被提起,距离案发已过去两年多
- 2023 年 6 月 19 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15 年至 1 年 6 个月不等的
- 2023 年 9 月 26 日,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2023 年 12 月 25 日,重审一审再次作出有罪判决,维持了原一审的量刑幅度
- 2024年3月13日,重审二审开庭审理,在举证质证阶段被律师争取到休庭
- 2024年9月3日,第二次开庭,律师再次争取到休庭
- 2024年10月9日,第三次开庭,律师再次争取到休庭
- 2024年10月24日,第四次开庭,庭审终于落下帷幕
- 2026 年 1 月 16 日,当事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终于走出了看守所
- 2026 年 4 月 1 日,法院最终宣判七名被告人全部无罪,这场长达七年的司法马拉松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二、辩护团队介入:幕后耕耘,厚积薄发
我和姚振宇律师一起在重审二审程序开始之后介入案件,姚振宇律师主要作为前端的辩护人,而我作为辩护团队的幕后核心成员,主要负责全面阅卷、证据梳理、法律文书撰写等关键工作。面对堆积如山的案卷材料,我和团队成员们夜以继日,逐字逐句审查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通过细致的阅卷工作,我们发现了案件的核心问题:这是一起典型的民事借贷纠纷被错误定性为刑事犯罪的案件,所谓的 “套路贷” 诈骗完全不成立。基于此,我们确立了两大核心辩护思路,并制定了详尽的程序辩护策略。
三、核心辩护思路:直击要害,精准破局
(一)不构成 “套路贷” 诈骗罪:回归法律本质,区分民事与刑事边界
我们深入研究了 “套路贷” 犯罪的构成要件,发现典型的 “套路贷” 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核心阶段:“制造虚假债务” 阶段和 “非法索取债务” 阶段。而本案中:
- 没有虚假制造债务:所有借款合同均是当事人与借款人真实意思表示,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均有明确约定,不存在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 没有恶意制造违约:借款人逾期还款均是自身经济原因导致,不存在被告人故意设置陷阱、制造违约的情况
- 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被告人收取的利息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且用于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我们认为,本案本质上是民间借贷纠纷,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而非动用刑事手段打击。
(二)价格认定书的合法性、合理性存在重大问题:动摇定罪量刑的基础
案件中关键的价格认定书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对此提出了强烈质疑:
- 程序违法:价格认定中心未对涉案财物进行实物查验,直接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作出认定,违反了《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第 17 条规定
- 方法不当:采用的价格认定方法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导致认定价格远高于实际价值
- 人员资质存疑:参与价格认定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认定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均缺乏有效证明
我们认为,这份价格认定书作为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合法性、合理性均存在重大问题,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犯罪数额应当重新认定。
四、程序辩护:以程序正义推动实体正义,步步为营
(一)申请回避,成功更换主审法官:打破程序僵局
2024 年 3 月 13 日,重审一审开庭。我们提前邮寄了调取证据、出庭、重新鉴定的申请,但在法庭上发现主审法官多次打断律师发言、忽视律师诉求,存在明显的不公正倾向。
我们立即采取行动:
- 指出法官未书面同意申请,也未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违反法定程序
- 休庭后,指导家属向省、市信访局信访投诉,要求与刑庭庭长当面沟通
- 强调法官与案件存在控告与被控告的利害关系,依法应当回避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由刑庭庭长亲自担任主审法官,为案件的公正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投诉举报价格认定中心:动摇关键证据的合法性
针对价格认定书存在的问题,我们指导家属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价格认定中心,要求:
- 对价格认定人员的违法价格认定行为进行调查处置
- 重新进行价格认定,确保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
这一举措有效动摇了控方关键证据的合法性,为后续的证据质证和辩论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当庭解除委托,争取 15 天准备时间:赢得战略主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争议较大,审限即将到期,主审法官急于推进案件。我们果断采取策略:
- 建议当事人当庭解除对原两名辩护律师的委托
- 立即重新委托我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
-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得不给予新辩护人 15 天的准备时间,案件审限因此延长
这一程序辩护策略让我们获得了宝贵的时间,得以进一步完善辩护思路,补充证据材料,为后续的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四)关键被害人出庭作证:还原案件真相
我们通过不懈努力,成功找到关键被害人出庭作证。被害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
- 不存在被欺骗的情况,所有借款行为均是自愿的
- 被告人没有制造虚假债务,借款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一致
- 不存在恶意制造违约的行为,逾期还款是自身原因导致
被害人的当庭证言成为本案的关键转折点,彻底推翻了控方关于 “套路贷” 诈骗的指控,为法院最终作出无罪判决提供了重要依据。
五、终获无罪:正义虽迟但到
2026 年 4 月 1 日,法院经过审慎审理,最终采纳了我们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七名被告人全部无罪。这一刻,所有的努力都得到了回报,七年的沉冤终于得以昭雪。
六、辩护心得:坚守正义,永不言弃
回顾这起案件的辩护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
-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在刑事辩护中,程序辩护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甚至能直接影响案件的走向
- 细节决定成败:对案卷材料的细致审查,对证据的精准分析,是发现案件关键问题的基础
- 坚持到底是胜利的关键:面对漫长的诉讼过程和重重困难,只有坚守信念,永不言弃,才能最终实现正义
作为一名,我们的职责就是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不仅是对当事人的负责,也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更是对正义的坚守。
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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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轶律师介绍:
擅长以诈骗罪为首的经济类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曾为多位当事人取得无罪或者从轻的结果,具有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部分成功案例:
1、500万元“套路贷”诈骗罪法院无罪判决;
2、1300万元渠道类诈骗罪检察院不起诉;
3、100万元外汇类诈骗罪公安撤案;
4、公司类诈骗罪高管人员检察院不起诉;
5、涉案上亿“P2P”公司高管人员法院判决;
6、市级医院院长贪污、受贿、法院按最低量刑从轻判决;
7、地级医院院长贪污、法院按最低量刑从轻判决;
8、假冒某世界名牌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检察院不起诉;
9、涉嫌未成年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公安撤案;
10、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帮助信息活动罪检察院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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