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顾名思义它是指对被宣判的案件进行一次复核所遵循的程序。近日一位咨询的网友想要知道复核法律规定?针对他的疑问庭立方小编对复核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并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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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法律规定
1、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5、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裁定。对于不核准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6、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条链接:
第二百三十五条: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裁定。对于不核准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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