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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发布时间:2017-09-25

犯罪形式多样,种类繁多,犯罪的罪名也有多种,但是犯罪也有共同特性,这就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那么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什么,法律对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有什么样的规定,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犯罪构成1.jpg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一、刑事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年龄:

1、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

2、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应负刑事责任。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量刑:

(1)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

3、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1)负刑事责任;

(2)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1)当负刑事责任;

(2)可以从轻或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刑事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故意:

1、直接故意:明知危害结果必然或可能发生,即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2、间接故意: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即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犯罪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应当认识到,但没有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最终发生违背其意志。

2、过于自信的过失: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轻信能够避免,即危害结果的最终发生违背其意志。

3、不可抗力: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不可能排除或防止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的最终发生违背其意志。

4、意外事件:没有认识到,也不能够、不应当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的最终发生违背其意志。

三、刑事犯罪客体

指为刑事法律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四、刑事犯罪客观方面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不作为”行为构成不作为犯必须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并且: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指由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所规定并为刑法所认可的义务,任何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都必须履行这种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承担的义务;

3.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4.基于法律行为承担的义务。

所有的犯罪,几乎都可以用犯罪的共同要件去判断。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的知识介绍,相信大家对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的知识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如果你有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或者是其它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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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发布时间:2017-09-25

犯罪形式多样,种类繁多,犯罪的罪名也有多种,但是犯罪也有共同特性,这就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那么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什么,法律对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有什么样的规定,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犯罪构成1.jpg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一、刑事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年龄:

1、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

2、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应负刑事责任。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量刑:

(1)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

3、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1)负刑事责任;

(2)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1)当负刑事责任;

(2)可以从轻或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刑事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故意:

1、直接故意:明知危害结果必然或可能发生,即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2、间接故意: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即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犯罪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应当认识到,但没有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最终发生违背其意志。

2、过于自信的过失: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轻信能够避免,即危害结果的最终发生违背其意志。

3、不可抗力: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不可能排除或防止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的最终发生违背其意志。

4、意外事件:没有认识到,也不能够、不应当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的最终发生违背其意志。

三、刑事犯罪客体

指为刑事法律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四、刑事犯罪客观方面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不作为”行为构成不作为犯必须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并且: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指由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所规定并为刑法所认可的义务,任何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都必须履行这种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承担的义务;

3.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4.基于法律行为承担的义务。

所有的犯罪,几乎都可以用犯罪的共同要件去判断。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的知识介绍,相信大家对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的知识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如果你有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或者是其它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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