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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9-25

关注法院判决会注意到有些判决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关于罚金的知识,很多人并不清楚,那么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法律对罚金有什么样的规定,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罚金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罚金6.jpg

一、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是刑罚中的附加刑中的一种,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本人实施,不得株连他人。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二、罚金特征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三、罚金数额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罚金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罚金数额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这类罚金数额的条文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一节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

上述刑法关于关于罚金数额的规定表明,有的十分抽象,毫无标准可行,有的虽然确定了判处罚金数额的一定标准,但都有一定的幅度和弹性,这就使审判实践对罚金数额的判处具有较大的难度,但只要认真地掌握刑法典第52条所确定的判处罚金的根据,以及酌情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还是可以做到恰当地确定具体案件的罚金数额的。

总之,在被判罚金之后,犯罪分子只有积极配合缴纳罚金,才有可能获得宽大处理。看完以上小编辑整理的关于罚金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罚金的知识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如果你有关于罚金或者是其它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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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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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法院判决会注意到有些判决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关于罚金的知识,很多人并不清楚,那么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法律对罚金有什么样的规定,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罚金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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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是刑罚中的附加刑中的一种,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本人实施,不得株连他人。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二、罚金特征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三、罚金数额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罚金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罚金数额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这类罚金数额的条文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一节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

上述刑法关于关于罚金数额的规定表明,有的十分抽象,毫无标准可行,有的虽然确定了判处罚金数额的一定标准,但都有一定的幅度和弹性,这就使审判实践对罚金数额的判处具有较大的难度,但只要认真地掌握刑法典第52条所确定的判处罚金的根据,以及酌情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还是可以做到恰当地确定具体案件的罚金数额的。

总之,在被判罚金之后,犯罪分子只有积极配合缴纳罚金,才有可能获得宽大处理。看完以上小编辑整理的关于罚金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罚金的知识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如果你有关于罚金或者是其它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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