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美国麻省首例因“怂恿自杀”而被判处过失杀人罪的案例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Michelle Carter通过发短信怂恿男友自杀的行为被判过失杀人罪,就案件判决本身争议按下不表,今日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过失杀人罪构成要件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过失杀人罪的内涵
过失杀人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二、过失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打击。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人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犯罪传统四要件理论,过失杀人罪需满足相应的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以上就是有关过失杀人罪构成要件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过失杀人罪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