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诽谤罪可以公诉吗

发布时间:2017-12-20 11:36:53

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诽谤罪在一般情况下属于自诉案件,即不告不理的案件,那么诽谤罪可以公诉吗,关于诽谤罪公诉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诽谤罪公诉条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公诉1.jpg

一、诽谤罪可以公诉吗

诽谤罪可以公诉,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诽谤罪公诉要符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认定。按照刑法规定,诽谤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外,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如果没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对实施诽谤的行为人处以刑罚,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就是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为了明确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刑事案件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解释》第三条列举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二、网络诽谤罪相关释疑

1、“转发500次入罪”打击的是捏造者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网络诽谤最高法院的审判员杜曦明介绍说,司法解释出台前,两高进行了一年多的调研,收集了大量案例,也参考了司法先例。2010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为淫秽电子信息“定刑”,就明确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2、非故意捏造事实不应追究刑责

专家指出,国家赋予公民充分的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司法解释的出台,不仅有利于依法打击网络犯罪,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网民的表达权。

打击和保护应该并重,不能压制批评的声音。对于“网络反腐”“微博反腐”,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如果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则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的实施,也给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岳运生律师认为,谣言流行,信息不能及时公开是重要原因。因此政府要增强透明度,媒体也要加强自律。

3、“歪嘴和尚念歪经” 最高法“非常重视”

解释出台后,执法就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相关律师指出,司法解释出台后,实践中发现有“歪嘴和尚念歪经”的问题。为防止极个别的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关利用这一善意的司法解释实施打击报复,要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解释既是授权,也是限定权利。”律师365律师认为,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是“最后的手段”,如果不构成犯罪,就坚决不能动用刑罚。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诽谤罪符合相关条件才可以公诉。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诽谤罪公诉条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诽谤罪可以公诉吗

发布时间:2017-12-20 11:36:53

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诽谤罪在一般情况下属于自诉案件,即不告不理的案件,那么诽谤罪可以公诉吗,关于诽谤罪公诉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诽谤罪公诉条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公诉1.jpg

一、诽谤罪可以公诉吗

诽谤罪可以公诉,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诽谤罪公诉要符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认定。按照刑法规定,诽谤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外,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如果没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对实施诽谤的行为人处以刑罚,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就是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为了明确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刑事案件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解释》第三条列举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二、网络诽谤罪相关释疑

1、“转发500次入罪”打击的是捏造者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网络诽谤最高法院的审判员杜曦明介绍说,司法解释出台前,两高进行了一年多的调研,收集了大量案例,也参考了司法先例。2010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为淫秽电子信息“定刑”,就明确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2、非故意捏造事实不应追究刑责

专家指出,国家赋予公民充分的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司法解释的出台,不仅有利于依法打击网络犯罪,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网民的表达权。

打击和保护应该并重,不能压制批评的声音。对于“网络反腐”“微博反腐”,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如果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则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的实施,也给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岳运生律师认为,谣言流行,信息不能及时公开是重要原因。因此政府要增强透明度,媒体也要加强自律。

3、“歪嘴和尚念歪经” 最高法“非常重视”

解释出台后,执法就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相关律师指出,司法解释出台后,实践中发现有“歪嘴和尚念歪经”的问题。为防止极个别的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关利用这一善意的司法解释实施打击报复,要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解释既是授权,也是限定权利。”律师365律师认为,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是“最后的手段”,如果不构成犯罪,就坚决不能动用刑罚。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诽谤罪符合相关条件才可以公诉。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诽谤罪公诉条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