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服刑的犯罪分子认真改造,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可以申请,那么的条件是什么,关于申请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申请条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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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条件
1、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此,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
(1)适用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和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犯罪分子,不得。
(2)适用的刑期条件。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
适用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适用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2、的程序与减刑相同,同时,也明确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
二、考验期多久
1、的考验期限。的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的考验期限为10年。犯在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2、对犯的监督及处理。被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犯在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 在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也应当撤销,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在考验期限内,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4)在考验期限内,犯遵守关于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条件作了相应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申请条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