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丹 严选律师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2018-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19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庭立方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主观要件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客观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怎么判刑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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