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0-06-03
北大法宝
【法宝引证码】 CLI.LD.34
原文链接:https://pkulaw.com/fmt/0477357c5714ffeb73ed39cbe9e02920bdfb.html
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4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刑监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以(××××)×刑×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处内容)。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简叙引起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的来由和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讨论决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院长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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