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涛 严选律师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0-06-07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依本条规定,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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