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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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8
,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9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以说逃避追缴欠税一万元以上,就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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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9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以说逃避追缴欠税一万元以上,就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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