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健 严选律师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21-07-06
赌博机赌博无论输赢大小都是一种直接的财产性赌博,当赌博者越陷越深的时候,当自己的工资生活费全部殆尽的时候,就会动用家庭积蓄,进而导致家庭经济也随之陷入困境,所以应当予以禁止。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定利用赌博机的共犯?
律师解答: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的共犯论处:
1.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2.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3.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4.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5.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法律依据: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二)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三)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四)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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