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徇私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徇私枉法罪就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那么,徇私枉法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是什么?
律师解说:
(1)客体不同。徇私枉法罪: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司法公正;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社会管理秩序中的司法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徇私枉法罪:在枉法追诉包庇、裁判过程中必须利用司法职权;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他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不要求利用司法职务之便。
(3)主体不同。徇私枉法罪:特殊主体,司法工作人员;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一般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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