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恶果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而徇私枉法的行为导致的不公正审判就是污染了水源。那么过失导致无罪的人受到追究是否构成徇私枉法罪?
律师解答:徇私枉法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导致无罪的人受追诉的,不成立本罪,但有可能成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因法律适用能力低下导致无罪的人受追诉或者有罪的人未被追诉的,不应认定为;第二,对于过失造成的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一般也不应认定为;第三,只有当“无罪的人受追诉,或有罪的人未被追诉”,这一结果本身符合的结果要件时,才能认定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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