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雄飞 严选律师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
发布时间:2011-08-04
答:根据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具体意思是,一般情况犯此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即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 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当地禁毒形势等各种 因素比较严重的,则至少判三年,至多会判到七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引诱、教唆、欺骗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或者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 被判过刑,又 犯本罪的就得在三到七年这个范围内从重处罚,就是很大可能就判七年或很接近七年,但也不会多于七年,并处罚金。
有关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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