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端宁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1-08-05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世界各国会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一定的社会产物,犯罪也会随之出现,就是商品经济的衍生物。单位犯罪具有蔓延性广、毁坏性大、隐秘性强等诸多特征,此种犯罪给社会、人民带来的损害是无法精确计算的,特别是对经济秩序的扰乱是让人十分忧心的。那么,单位可以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吗?
律师解答:单位不可以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因为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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