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震 严选律师
四川发现(雅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雅安市
发布时间:2021-09-18
报复陷害罪是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对举报人、控告人等做出的伤害对方人身权利的行为,那么像这种犯罪一般来说,是由哪个机关进行侦查的呢?
律师解答:
按照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所以,报复陷害罪的管辖一般是由检察院进行管辖和侦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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