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斐 严选律师
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2021-10-06
对于罪来说,不论儿童是否做出反抗,只要违背了儿童的意志,并且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那么怎么理解中“多人或者多次”呢?
律师解答:
“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猥亵儿童多人”,“多人”是指三人以上;二是“猥亵儿童多次的”,“多次”是指三次以上,即包括对同一名儿童猥亵三次以上,也包括对不同的儿童猥亵的总次数在三次以上。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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