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倒卖文物罪与非罪如何认定呢?
律师解答:
构成本罪的行为,必须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需要查清经营者是否有经营权,是否经国家文物局、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是否已取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等。即使是有文物经营权的经营单位,也还要进一步查清所经营的文物是否为国家所禁止经营的文物。一、二级文物属于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三级文物和某一般文物一般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文物。对于非法经营限制买卖的文物的,也可以构成本罪。反之,对于有权经营文物的单位在其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所经营的文物又不属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则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二十六条【倒卖文物罪】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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