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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探索建立刑事申诉接谈处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诉讼服务大厅意见簿上的一条留言引起了法庭的高度重视。留言反映,目前刑事申诉处理反馈渠道不畅,不够及时,增加了申诉人诉累。最高法二巡分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将之作为重点问题纳入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顽瘴痼疾整治台账,探索建立了《第二巡回法庭刑事申诉接谈处理细则(试行)》。该《细则》已于11月18日起实施。

  为及时处理群众意见,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减少申诉人诉累,进一步完善刑事申诉接谈处理机制,最高法二巡第一时间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有关部门和其他巡回法庭在刑事申诉处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针对焦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措施,研究起草了《细则》,探索完善刑事申诉接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细则》对现行刑事申诉接谈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提出刑事申诉接谈“当日来访,当日清结”的工作要求,尽量减少来访群众等候时间;设立释法接谈制度,视情进行释法接谈,把说理工作做深做透,尽量避免缠诉来访;既强化初访责任制,要求初访接谈人员应当在接访系统中及时录入接谈案件的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处理意见、是否收取材料、特别告知等事项,又明确后续轮流接访人员的同等主体责任,并对前期录入和接收材料情况一并审查处理,及时补充录入,堵住接谈人员因巡回轮换等原因可能出现的工作断档;明确接收材料出具收取材料清单(回执)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要求,如实向申诉人说明程序意义,纠正过高期待导致的落差失衡心理。

  《细则》还就接谈人员对申诉材料的审查处理、录入系统、归档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既便于对外答复申诉人的询问,又便于内部对申诉材料进行档案化管理。对已载明收取材料但尚未立案审查的案件,向申诉人重申特别告知事项,畅通申诉人查询处理意见的渠道。

  最高法二巡分党组成员张卫兵表示,经评估,《细则》中的措施能有效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刑事申诉接谈处理机制,加强接谈人员责任心,减少申诉人诉累。“《细则》的制定是最高法二巡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我们将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检验成效,总结改进,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完善。”张卫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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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处理群众意见,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减少申诉人诉累,进一步完善刑事申诉接谈处理机制,最高法二巡第一时间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有关部门和其他巡回法庭在刑事申诉处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针对焦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措施,研究起草了《细则》,探索完善刑事申诉接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细则》对现行刑事申诉接谈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提出刑事申诉接谈“当日来访,当日清结”的工作要求,尽量减少来访群众等候时间;设立释法接谈制度,视情进行释法接谈,把说理工作做深做透,尽量避免缠诉来访;既强化初访责任制,要求初访接谈人员应当在接访系统中及时录入接谈案件的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处理意见、是否收取材料、特别告知等事项,又明确后续轮流接访人员的同等主体责任,并对前期录入和接收材料情况一并审查处理,及时补充录入,堵住接谈人员因巡回轮换等原因可能出现的工作断档;明确接收材料出具收取材料清单(回执)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要求,如实向申诉人说明程序意义,纠正过高期待导致的落差失衡心理。

  《细则》还就接谈人员对申诉材料的审查处理、录入系统、归档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既便于对外答复申诉人的询问,又便于内部对申诉材料进行档案化管理。对已载明收取材料但尚未立案审查的案件,向申诉人重申特别告知事项,畅通申诉人查询处理意见的渠道。

  最高法二巡分党组成员张卫兵表示,经评估,《细则》中的措施能有效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刑事申诉接谈处理机制,加强接谈人员责任心,减少申诉人诉累。“《细则》的制定是最高法二巡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我们将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检验成效,总结改进,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完善。”张卫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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