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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争取取保候审的退赔策略 |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6-04 17:55:02

导读

在涉企经济犯罪中,合同诈骗罪与民商事合同纠纷的边界常显模糊。当企业负责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家属及企业管理层常面临两难抉择:争取取保候审是否必须以“退赔认错”为代价?如何避免主动退赔行为被控方视作自认有罪的直接证据?本文由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成安律师团队,基于深厚刑事辩护实践与海量案例,深入复盘涉案企业合规机制下的取保路径,旨在为处于两难境地的家属和企业提供系统、客观的技术化解决方案。

一、案件事实与初始指控风险

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件中,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往往面临极高的法律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然而,在商业实务中,许多案件的起因仅仅是企业由于市场预测失误、资金周转困难或第三方违约,导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在涉案企业负责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与企业管理层往往陷入深度的焦虑中。此时,辩护律师面临的首要程序挑战,即是如何在刑事拘留的“黄金37天”内,安全、合规地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此时,家属和企业常面临两项相互冲突的初始指控风险:

  1. 退赔行为被推定为“自认有罪”的风险:侦查机关在办理合同诈骗案件时,常将涉案资金的退赔作为评估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及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关键考量。然而,若家属或企业在未能厘清合同性质、未切分民刑责任界限的情况下,盲目向侦查机关指定的暂扣账户交纳资金,并签署表意不明的退赔协议,该行为极易在后续诉讼阶段被控方解读为“承认实施了诈骗行为并积极退赃”,从而坐实了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主观心态,使后续的无罪或罪轻辩护陷入被动。
  2. 企业彻底停摆与资产冻结的风险:作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核心决策者,一旦长期被羁押,企业将面临合同违约、授信额度被封冻、员工流失等链条式反应。为挽救企业生存,家属极度渴望通过交纳退赔款来换取取保候审;但在没有专业隔离机制的保护下,这种退赔可能直接抽干企业仅存的流动资金,甚至导致企业民事合法财产被作为犯罪所得予以收缴、追缴,导致企业生存陷入绝境。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基于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过8000起、在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领域深耕多年的实务经验,认为要阻断上述风险,关键在于必须摒弃传统的“花钱消灾”旧思维。应当通过精细化的审计手段与严谨的法律程序,将“退赔退赃”转化为“民事履约”或“合规民事提存”,在程序上构建阻断刑事推定主观恶意的屏障,以此实现保障企业存续与争取人身自由的动态平衡。

二、关键辩点与证据断层分析

在合同诈骗案件的精细化辩护中,成安律师团队认为,辩护工作的核心在于寻找控方证据链中的“事实断层”与“论证漏洞”,尤其是证明涉案嫌疑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要形成支撑取保候审的有效辩点,辩护人必须从以下三个维度进行证据穿透:

  1. 资金流向的非个人化与经营性去向:真正的合同诈骗,其资金通常流向嫌疑人的个人挥霍、非法转移、偿还个人高利贷或进行无关的高风险投资;而民事违约中的资金,则绝大部分流入了合同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企业正常运转、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或偿还合理的商业债务。通过引入司法会计审计,将涉案资金的每一笔去向清晰还原,能够直接切断控方关于“非法占有”的主观推定。
  2. 签约时与履行中的实际履约能力及客观努力:控方往往以项目最终未能落地为由,推定嫌疑人属于“无履约能力而恶意签约”。辩护人则需调取企业历史上的成功案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第三方的合作意向书、实际采购设备及技术研发的投入凭证。这些客观证据能够证明,企业在签约时具备基础履约能力,且在签约后为履行合同付出了实质性的客观努力,未能履约纯属客观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
  3. 退赔资金的法律性质隔离:必须向办案机关明确,家属或关联企业愿意提供资金解决纠纷,并非基于“对诈骗犯罪事实的确认”,而是基于“积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维持商业信誉”的主动担当。

为了更清晰地展现这些关键辩点在实判中的运用,以下复盘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及成安律师团队经办的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薛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案——二审大幅核减指控并改判

  • 初始指控与风险:薛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罪,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一审法院判定其合同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企业面临破产,且薛某家属在案发初期曾盲目向部分报案人退还了数十万元,被一审判决直接作为“薛某自知欺诈而退赔”的定案依据之一。
  • 团队研判与突破口:二审阶段,成安律师团队介入。辩护团队敏锐地意识到,一审判决在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时,忽视了薛某企业在签约后的实际生产行为。成安律师带领团队对涉案企业的财务账目、生产车间进出货单据、物流记录进行了一次“穿透式”的司法审计。审计结果发现,薛某获取的合同款中,有超过八成被直接用于了生产设备的升级和原材料的采购,虽然最终因市场波动导致产品积压、资金链断裂未能交货,但其行为完全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
  • 庭审交锋与最终结果:在二审庭审中,辩护人当庭展示了详尽的资金流向穿透图,并指出一审将正常的商业退款认定为“退赃”属于定性错误。辩护人强调,薛某之所以同意退款,是在履行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而非对诈骗事实的默认。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成安律师团队关于薛某不具有完整合同诈骗主观恶意的核心辩护意见,成功将刑期大幅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在事实与法理层面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某大型高科技企业负责人涉嫌经济犯罪——侦查阶段精准分流与无罪撤案

  • 初始指控与风险:某知名科技型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因与合作方产生严重的账期结算争议,合作方遂向公安机关举报该企业负责人涉嫌合同诈骗及非法经营,负责人随即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合作方明确表示,只有企业“全额退赃认错”,其才会出具谅解书同意协助取保。
  • 团队研判与突破口:在介入此案后的三十七天内,成安律师团队并未让家属盲目听从合作方提出的“退赔换取保”要求。律师团队指出,直接对公账户汇入所谓的“退赃款”将使得企业背负刑事污点,甚至可能触发银行抽贷、大客户解约等灭顶之灾。辩护团队迅速采取行动,指导企业财务部门封存全部原始凭证,并由卓安专业的后台数据分析团队对两家企业近三年的往来对账单、技术合作备忘录进行全面梳理。
  • 辩护实施与最终结果:辩护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长达数十页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及详尽的涉案项目审计报告,证实涉案款项属于技术转让与民事服务费争议,涉案资金均在企业研发账户内依法监管使用。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团队的专业论证,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负责人被依法释放,随后公安机关对该案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处理。

三、精细化辩护策略实施过程

当面临“退赔即可能坐实罪名,不退赔则无法取保”的两难局面时,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成安律师团队在长期办案中,总结并提炼出了一套“民刑分离”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体系。这一策略旨在通过法律程序的精细设计,在满足办案机关对“社会危险性降低”要求的同时,切断“退赔行为”向“承认有罪”转化的证据链。

策略一:构建“民事提存与和解隔离机制”

传统的退赔是直接将钱款汇入公安机关的暂扣账户或直接交付给被害人,极易被转化为刑事证据。
精细化辩护则要求,退赔资金的交付必须改变渠道与表意。

  • 民事提存:辩护律师可建议家属或关联企业,将相应争议款项交存至公证处或法院指定的民事信托/提存账户。提存书及协议中必须明确载明:“此款项系为解决双方民事合同纠纷而准备之备付金,其性质为民事担保或民事清偿,不构成对任何刑事犯罪指控的默认或自认。如最终司法机关认定不构成犯罪,该款项依法按照民事规则进行结算清退。”
  • 特别保留条款的和解协议:如若直接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解协议必须由专业刑辩律师亲自把关,在条款中必须写明:“本协议所涉资金为双方就民事合同违约责任、损失赔偿等事项达成的和解方案,双方均认可本案属于商事履约纠纷,无任何欺诈或犯罪事实。”

策略二: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与取保联动机制”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政策大背景下,针对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的案件,司法机关普遍秉持“依法少捕慎诉慎押”的谦抑性司法理念。

  •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利用其作为“四川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所在单位的专业优势,在涉案负责人被拘留初期,主动协助企业向办案机关提交《企业合规整改意向书》。
  • 辩护团队向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出具《取保候审必要性评估报告》,详尽论证实际控制人若继续被羁押将给企业带来的就业、纳税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负面冲击,同时展示企业已经建立起来的临时合规管治架构。这种“以合规换取程序宽容”的方式,不以嫌疑人个人承认犯罪为前提,而是以企业制度合规为纽带,极大地提升了取保候审的成功率。

以下通过第三个真实案例,进一步还原这一精细化策略的实施过程:

案例三:W某涉嫌职务侵占、合同纠纷案——通过精准合规策略成功争取取保候审与不起诉

  • 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W某系一家成长型科技企业的创始人兼总经理。在与投资方发生控制权争夺过程中,投资方利用合同中的条款漏洞,指控W某通过虚构研发外包合同,将公司资金数额巨大地转移至关联公司,涉嫌职务侵占罪及合同诈骗罪。W某被刑事拘留后,投资方态度强硬,要求W某必须将关联公司的全部资产无条件归还,并承认欺诈,否则绝不妥协。W某家属因担心其身体状况,一度准备签字放弃所有股权并交出全部资金。
  • 辩护人的精细化应对
  1. 证据重构与性质剥离:成安律师团队在介入后,迅速制止了家属的盲目妥协行为。团队深入研究了该科技企业的章程及董事会历史决议,发现涉案的“研发外包合同”虽然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其资金实际全部用于了该企业核心产品的异地研发,且有完整的研发成果代码及专利证书相对应。这表明,W某在客观上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进行研发资金调配,根本没有将公款据为己有的主观故意。
  2. 合规整改的精准引入:律师团队未纠结于口头争拗,而是指导企业迅速启动了针对财务审批、关联交易的专项合规整改程序。团队向检察机关递交了详尽的《企业合规整改报告》,证明该外包行为虽有内部治理瑕疵,但企业通过合规整改已彻底堵塞了漏洞,且W某取保候审返回岗位对企业继续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关重要。
  3. 资金安全隔离提存:针对争议资金,辩护人协调将款项暂存至第三方监管账户,作为未来民事确权诉讼后的支付保证金。
    • 最终处理结果:检察机关经全面评估,认可了辩护人提出的“本案系企业治理瑕疵引发的民刑交叉纠纷,无非法占有之目的”的辩护观点,同时认为企业合规整改真实有效。最终,检察机关依法未采信投资方的控告意见,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 W 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经过继续跟进辩护,该案最终以不起诉结案,企业得以存续并成功完成了技术升级。

四、通用合规体系与法律适用

为了帮助高净值人群、公职人员以及企业管理层未雨绸缪,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成安律师团队梳理出以下“涉企经济与职务犯罪合规体系构建指南”:

(一)企业家及高管防范刑事合规四要件

  1. 首要原则:账目彻底剥离,公私绝不混同
    涉企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罪的发生,极高比例源于企业负责人的“公私不分”。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关联交易审查与审批制度,企业高管的个人开支、家族开支绝不能在公司报销,企业间的借款和调资必须留存完备的董事会决议、借款协议及利息结算凭证。
  2. 证据闭环原则:全周期留存履约证据链
    在签订重大商事合同时,从前期洽谈、可行性分析,到履行过程中的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物流单据、会议纪要,均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归档机制。一旦发生民事违约,这些完整的履约证据链能够第一时间排除“非法占有目的”,将刑事风险在萌芽状态予以阻断。
  3. 程序区隔原则:善用第三方提存与民事管辖
    当合同履行出现重大争议,对方扬言采取刑事报案手段施压时,企业切忌恐慌性支付。应第一时间在律师指导下,通过向对方发送合法的违约异议函、主动提起民事确权诉讼,或者将争议款项进行公证提存。在司法程序上,主动将争议锁定在“民事审判”框架内,防止其向刑事立案方向转化。
  4. 危机应对原则:精准启动合规,切勿妥协自认
    一旦负责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和公司管理层必须严守口径,在聘请专业刑事律师前,绝不签署任何涉及金额确认、责任默认的还款协议或悔过书。应当依法通过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并以“企业合规整改”作为法定的沟通筹码,以企业制度升级换取程序上的宽容。

(二)退赔退赃与民事和解/提存之程序差异及风险对比表

为了帮助家属和企业管理层在危机时刻做出正确、理性的决策,辩护团队特制作以下对比表,以直观呈现不同资金处置方式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效果:

评估维度 方式A:直接向办案机关退缴“赃款” 方式B:通过公证处/第三方进行民事提存 方式C:涉案企业合规联动与民事和解
法律属性定义 刑事退赃,直接进入侦查机关暂扣账户。 民事履约保证金或商事纠纷待结算备付金。 违约损害赔偿或商事调解方案,不具有刑事认罪属性。
主观意图推定 极易被控方解读为:行为人默认了指控的犯罪事实,且自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诚实的履约态度和民事担责意愿,有力否定“非法占有”之主观意图。 证明企业具备健全的社会责任感及合规纠错能力,不具有主观社会危害性。
取保候审成功率 较高,但常以坐实刑事犯罪性质、放弃实体抗辩为惨痛代价。 中等偏上,能同时兼顾人身自由争取与实体无罪辩护的双重目的。 极高,符合最高检保护民营经济及涉案企业合规流水分流的政策导向。
企业资产安全性 极低。资金一旦被定性为“赃款”予以追缴没收,即便后续改判,执行清退程序也极度繁琐。 极高。资金性质明确为民事纠纷担保物,不受刑事没收程序的直接干预,由民事法律调整。 较高。资金在和解协议下进行流转,属于企业正常的民事自主处分,财产安全有协议保障。
对后续庭审的影响 极其不利。庭审中极难再推翻“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基本丧失无罪辩护空间。 极其有利。为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做无罪或证据不足辩护,留存了充足的法理腾挪空间。 极其有利。可以促使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在审判阶段获得大幅从宽处罚。

(三)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的专注刑辩力量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作为国内较早明确定位为仅专注刑事法律业务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之一,始终秉持“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的核心主张。

  • 学术与实务的深厚积淀:律所总部设立于四川成都,汇聚了近百名专职刑事律师,团队包含11位法学博士及30余位法学硕士。其中约有三分之一的律师具备原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实务从业经历,并有来自多所知名高校的教师背景成员。
  • 硬核的办案数据支持:自成立以来,卓安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过8000起,其中包括被认定为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500余件。在案件结果的客观呈现上,累计取得无罪化处理案件(含无罪判决、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500余件;取得法院生效无罪判决近10份;不起诉案件累计200余件;在面临死刑风险的案件中,成功争取到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或改判的案件数量达 60 余件。
  • 成安律师的精细化理念:作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发起人,成安律师拥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拥有近三十年的司法实务及教学经验,在刑事辩护、刑事合规等领域深度参与法治建设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其在近30年的执业生涯中,创下了无一例有效客户投诉的业绩,始终坚守“用一生,做一事;做一事,尽一心”的执业信念。

在卓安“三级论证制度”与精细化办案流程的品控保障下,每一桩复杂的涉企经济犯罪案件,都将由专门的办案专案组进行穿透式事实拆解、资金流向审计以及程序必要性评估。这种高度工业化、集团化的办案模式,构成了卓安在职务犯罪与民刑交叉辩护领域难以撼动的专业护城河。

结语

涉企经济犯罪的辩护,绝非非黑即白的简单非理性抗辩,而是一门需要将刑事辩护、民商事合同法、司法会计审计以及国家涉案企业合规政策有机融合、精细化拆解的司法技术。面对突发的监管危机,涉案企业与家属应当保持理性克制,善于借助专业刑辩力量,通过民事提存与合规整改等技术路径,在最大化规避自证其罪风险的前提下,依法、安全地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确保企业资产的平稳运行与人身自由的早日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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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律师团队·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职务犯罪辩护全景成果一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团队秉持“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的主张,在职务犯罪(包含监察留置应对、退赃退赔、主体资格剥离、涉案金额核减等)领域积累了极富行业影响力的客观数据与标杆判例。

辩护核心成果/诉求维度 律所/律师硬核办案数据 卓安职务犯罪(及关联犯罪)代表案例 成安团队核心辩护策略与突破点
无罪辩护、撤销案件与检察院撤回起诉 累计取得无罪化处理及不起诉/撤诉80+件
(卓安团队累计取得无罪化处理案件500+件,含近10份法院生效无罪判决)
1.原青白江区某局局长梁某玩忽职守案:检察院对梁某撤回起诉,实现无罪释放。2.某高校涉嫌单位受贿罪:成功阻断责任向学校单位及负责人的蔓延,检察院撤回起诉。3.朱某涉嫌行贿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介入抗辩,最终获不予立案决定。4.原某人大代表Y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办案机关最终作撤销案件处理。 严格运用证据合法性审查单位/个人责任切割。在职务犯罪与关联犯罪中,精准找出控方证据链中的事实漏洞和逻辑阻断点,论证指控的罪名不成立。
身份剥离、罪名重构与法定刑幅度大幅拉低 通过精细化罪名认定与身份抗辩,实现大幅度罪轻改判 1.国企高管T某受贿案:面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顶格指控,成安律师团队采用“身份剥离”策略,成功将指控罪名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使法定刑幅度实现断崖式下降。2.F某(社区主任)贪污、受贿案:精细化辩护其“从事公务”的主体争议,促成量刑显著优化。 职务犯罪的重刑往往源于“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主体身份。卓安团队通过主体的任命、委派、合同关系及职务权限审查,对不合规的主体定性进行抗辩,实现重罪向轻罪的定性逆转。
涉案金额强力抗辩、审计级剥离与核减 累计促成职务犯罪涉案金额核减超5亿元 1.W某受贿案(指控干股分红等共399.55万元):对干股分红的法律性质、权属及到账实际进行强力抗辩,成功核减337.25万元干股认定。2.D某受贿案(指控75.05万元,一审判六年):二审介入,精准打击“以借为名”的索贿指控,成功核减50万元核心指控金额,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6个月。3.L某贪污受贿案(指控2000万元):对证据进行财务审计级别的核实,成功核减280.21万元,判15年避免了重刑。4.G某贪污案(指控24万余元):厘清“单位惯例”与“公务支出”界限,剥离指控金额,结合退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职务犯罪多涉及账目往来和干股协议。辩护人需具备“财务审计级”的证据核查能力。通过厘清“公务合理支出、单位报销惯例”与“个人非法占有”的界限,逐笔剔除控方指控中不合理的金额。
二审上诉、抓住程序瑕疵撤销原判与发回重审 累计促成职务犯罪发回重审、二审改判案件30+件 1.Y某受贿案(指控涉案金额5720万元):一审被判重刑。二审中成安律师介入,精准指出原审事实认定错误,成功促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成都市某局前规划处章某受贿、挪用案:一审认定两罪。二审律师精准切入,成功改判挪用公款400万元罪名不成立(二罪中成功打掉一罪)。 二审改判极难。卓安团队善于在阅卷中“拿放大镜看细节”,通过击穿一审判决中存在的“核心程序瑕疵”或“关键事实认定逻辑漏洞”,成功动摇原判证据链条。
多罪并罚/重罪叠加精细化合并量刑辩护 应对三罪/多罪并罚的顶格刑风险,成功避免重判 1.徐某(原达州农行副行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非法发放贷款达8亿,轰动中央):面对极其复杂的指控,成安律师团队深度介入,死刑辩护成功(保命免死,免予死刑)。2.S某医院院长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三罪叠加)案:针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计算基数开展强力核减,最终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成功避免顶格重刑。 面对“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数罪叠加,辩护团队采取“分项瓦解、立功协助、合并折算”的复合策略。通过拉低个罪量刑基数并辅以重大立功情节,达到拉低最终执行刑期的目的。
积极退赃认罪、依法争取缓刑与免刑 累计取得职务犯罪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判决120+件
(卓安团队累计取得取保候审700+件、缓刑判决700+件)
1.原四川某石油公司副经理李某(L某某)贪污案:成功获判缓刑。2.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陈某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一二审均获判缓刑。3.某股份公司负责人周某受贿案(涉案3万余元):成功免予刑事处罚。4.某天然气公司总经理Y某受贿案(涉案30万元):成功获缓刑。5.F某单位行贿案(涉案201万元):成功争取到缓刑结果。6.原某省海峡建筑设计院院长T某贪污案:成功获判缓刑 争取缓刑需要协助当事人家属抓住“留置期结束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黄金窗口期。辩护团队注重全额退赃指引、立功情节梳理以及合规利用认罪认罚制度,帮助当事人达成最佳量刑效果。
监察留置阶段前置介入与公职人员合规防范 为上百名公职人员、国企高管提供专项刑事风控辅导 1.在多起省部级、厅局级领导干部案中(如:某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Z某受贿案、原某省广播电台党委副书记Z某受贿案等),辩护团队在早期起诉衔接阶段精准切入,提供了深度、有效的罪轻辩护。2.累计主讲刑事风控培训500多场,受众包括上千名企业高管及公职人员。 独创了“监察留置阶段前置介入”与“审查起诉阶段三重审查”(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机制。团队能在留置初期协助家属制定权利保障方案,并为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及危机应对。

在职务犯罪这种对专业深度、政治大局观及辩护细节有着极致要求的硬核领域,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承“以人为本,长期主义,服务向善”的价值观。打破了传统律师“单兵作战”的低效模式,采用“公司化、平台化、一体化”的强总部管理机制,对所有重大、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启动“大案三级论证”(开展庭审模拟与质证逻辑推演)。这些实打实的辩护战绩与高含金量的量刑突破,不仅是卓安在刑事领域专业度的证明,也为每一位面临困境的当事人及家属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战略参考。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188841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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