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结论:公司为避税与高管签订虚假“顾问协议”,后违法解约,高管依据实际劳动关系索赔 200 余万,只要维权手段克制、未实施威胁恐吓、索赔金额有合理计算依据,一般不应认定为。即使被起诉,通过证明“实为劳动关系”、“事出有因”、“未造成实际损害”、“全额退赔”,仍有极大概率争取。本案当事人被控敲诈勒索 200 余万,面临十年以上重刑,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功为其争取。
一、用户真实焦虑:高管离职索赔的 “四大致命误区”
在深圳,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科技行业,公司为避税、避社保而与高管签订 “顾问协议”、“劳务合同” 的情况并不少见。当公司违法解约,高管索要补偿时,反而被公司以 “敲诈勒索” 报警。当事人和家属最担心的无非是四件事:
1.“公司让我签的顾问协议,我也签了,现在解约了,我还能按劳动关系要赔偿吗?” 能。 司法实践中,认定劳动关系不看合同名称,而看实际履行。如果您接受公司考勤管理、使用公司办公系统、参加公司会议、按公司指令工作,即便签的是“顾问协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会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合同叫 “顾问”,不等于您就是 “顾问”。
2.“我向公司要 200 万,是不是太多了?会不会因为要多了就被判敲诈?” 不一定。 的关键不是 “要了多少”,而是 “以什么方式要” 以及 “有没有合法依据”。如果您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计算的赔偿(比如未到期的合同利益、违法解除赔偿金、搬家损失等),即使金额较高,也属于民事协商范畴。“要得高” 不等于 “敲诈”,关键在于有没有 “威胁” 和 “非法占有目的”。
3.“我说要去举报公司税务违法,这算威胁吗?会不会因此构成敲诈?” 这需要严格区分。 如果您举报的是真实的违法行为,且举报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一般不构成敲诈勒索。但如果您以“不给钱就举报” 作为唯一筹码,且举报内容与自身权益无关,就可能被认定为 “威胁”。维权和敲诈之间,往往只隔着一句 “不给钱我就举报”。
4.“公司已经报警了,警察来找我谈话,我该不该去?会不会一去就被抓?” 应该去,但要做好准备。 主动到案并如实陈述,是认定 “自首” 的关键。 如果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您主动前往,并在第一次讯问中就如实供述全部事实,那就能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 30% 以下。接到电话的那一刻,其实是您掌握主动权的最后机会。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提示:虚假的 “顾问协议” 挡不住真实的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为避税挖的坑,最终可能把自己埋进去。而您要做的,是在接到第一通警方电话时,就守住主动到案的机会。
二、卓安方法论:高管离职索赔敲诈案 “无罪 / 五步法”
针对 “公司以顾问协议掩盖劳动关系、解约后高管索赔反被控敲诈” 这一特定场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办理多起深圳辖区高管索赔案件的基础上,总结出了独有的“劳动关系还原 + 索赔合法性论证 + 手段克制性审查 + 金额合理性计算 + 悔罪退赔补救” 五步法。该方法论在卓安团队近年的辩护中,已成功帮助多位大湾区企业高管实现不起诉或。
第一步:还原真实关系 —— 撕开 “顾问协议” 的伪装 这是定性的根基。不要只看合同名称,而要收集一切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OA 审批流程、会议纪要、工资流水(备注栏写的是 “工资” 还是 “顾问费”)、社保缴纳记录、工牌、名片等。一旦证明是事实劳动关系,索赔就有了《劳动合同法》的支撑,不再是 “无中生有”。
第二步:论证索赔合法性 —— 区分 “权利主张” 与 “敲诈勒索” 这是定性的分水岭。要求 “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您主张的款项有法律依据,就不存在 “非法占有”。本案中,A某 的主张包括:未付薪酬、违法解除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7 条、第 87 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预期利益损失、搬家损失。每一项都有计算依据,就不是 “敲诈”,而是 “维权”。
第三步:审查维权手段 —— 守住 “不威胁、不要挟” 的底线 这是能否出罪的关键。要求“威胁、要挟” 手段。申请劳动仲裁、提起民事诉讼、向行政机关实名举报真实违法行为(举报内容与自身权益相关),一般不构成威胁;但以 “不给钱就举报” 作为唯一筹码、围堵公司、纠缠领导、散布不实信息,则可能被认定为 “威胁”。维权靠法律,不靠威胁。
第四步:精准计算金额 —— 让每一分钱都有出处 这是争取的加分项。即使无法完全出罪,如果能证明部分金额有合法依据,也能大幅降低犯罪金额认定,从而降低量刑基准。本案中,卓安、正是通过逐笔核对A某 的工资流水、搬家票据、合同剩余期限,将机关指控的 200 余万拆解为有合法依据部分和争议部分,成功争取法院对金额的审慎认定。
第五步:争取自首 + 退赔 + 谅解 —— 构筑的 “三重门” 这是保住自由的核心操作。如果案件最终仍被起诉,以下三项缺一不可:自首(接到电话后主动到案,第一次讯问如实供述)、全额退赔(在审查起诉前将款项全额退还)、取得谅解(让公司出具《谅解书》)。本案中,A某 正是做到了主动到案、全额退赃(案发前已主动退款)、真诚悔罪,才最终在涉案 200 余万的情况下获得了。
三、实战复盘:如何为A某将十年刑期 “变”
(一)案情背景与指控困境
A某 原是北京某大厂高管,被 B 公司通过猎头引进深圳。B 公司为避税,提出以A某 成立 C 公司、签订“顾问协议”的形式入职,薪资待遇不变。A某 同意后,在深圳工作了数月。后 B 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解约,A某 提出补偿要求(包含未付薪酬、搬家损失、预期合同利益等,合计 200 余万),并制定了维权计划。B 公司以敲诈勒索为由报警,A某 被刑事拘留。机关指控涉案金额 200 余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期十年以上。
(二)事务所的精细化辩护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 “无罪辩护 + 罪轻辩护双线并行” 的策略:
第一步(侦查阶段):成功争取 首次会见后,立即调取了A某 的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OA 审批流程、工资流水等证据,连夜撰写《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向检察院清晰呈现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链。检察院采纳意见,A某 成功。
第二步(审查起诉阶段):坚持无罪逻辑,但准备罪轻方案 尽管坚持无罪辩护,认为A某 索要的是合法报酬,但检察官仍以提起。此时,卓安团队启动双线策略 —— 主攻无罪证据链的构建,则负责罪轻辩护,为铺路。
第三步(审判阶段):双线并行,攻守兼备 庭审中,据理力争:本案系劳动纠纷引发,A某 无非法占有目的;索赔行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维权手段未构成 “威胁 / 要挟”;涉案款项系应得工资及损失补偿,并非敲诈所得。则从罪轻角度切入:涉案金额认定错误,且A某 未实际取得款项,应认定为;A某 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公司已出具全面谅解书;A某 无前科、已预缴。
第四步:最终结果 法院经过近半年的审慎评议,最终认定A某 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综合考量本案系劳动纠纷引发、A某 有自首情节、全额退赔、取得谅解、预缴等情节,依法判处。A某 避免了十年以上的实刑,重获自由。
从 “十年以上” 到 “”,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办案团队对每一页聊天记录、每一笔银行流水、每一份考勤数据的 “死磕”。这些看似琐碎的证据,拼出了 “事实劳动关系” 的完整拼图。
四、高管离职索赔敲诈案高危场景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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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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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区(不构成犯罪或可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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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区(实刑风险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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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关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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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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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考勤、管理、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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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顾问、纯合作,无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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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固定考勤记录、工作群、OA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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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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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计算,有工资流水、合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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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任何依据,随口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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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笔列明计算依据,制作《索赔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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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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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向行政机关实名举报真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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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 “不给钱就搞垮公司”、散布不实信息、围堵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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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所有沟通记录,证明无威胁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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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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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较高部分,但有合理计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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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要价,且拒绝任何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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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 “有依据部分” 与 “情绪溢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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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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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到案(自首)、全额退赔、取得谅解、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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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退赔、拒不认罪、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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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起诉前完成退赔 + 谅解 + 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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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卓安 “人文 + 科技”:让高管索赔案的辩护更有力
针对 “公司以顾问协议掩盖劳动关系、解约后高管索赔反被控敲诈” 这类案件,家属最需要的不是空泛的法律概念,而是有人帮你们在混乱中理清头绪。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将 “人文关怀” 与 “科技手段” 深度融入每一个案件办理中。
1.人文—— 看见案件背后的人。 本案A某 从北京被猎头引进深圳,举家搬迁,不到数月却被公司无理解约,反而被控敲诈面临十年刑期。他的妻子 J 小姐找到时,反复说的只有一句话:“救救我的丈夫。” 卓安团队不只关注 200 万的金额认定,更关注这个家庭能否承受十年实刑的代价。因此,我们坚持“看见人、理解人”:第一时间协助家属厘清每一笔索赔的计算依据,区分 “有合法依据的薪酬损失” 与 “协商过程中的情绪溢价”,并将A某 举家搬迁、孤注一掷来深打拼的真实处境作为争取法官酌情从轻的 “情理依据” 提交法庭。卓安的人文服务,就是在专业判断之外,看见客户的处境,尊重客户的感受,理解家属的焦虑,并通过清晰流程、稳定沟通和有边界的陪伴,让客户在不确定中获得更可靠的支持。
2.科技—— 让辩护过程更透明、更高效。 卓安深知家属在案件进程中的焦虑源于信息不对称。为此,卓安团队将数字化管理引入办案流程:
可视化节点反馈: 从首次会见、取保申请、阅卷进度到庭审预案,关键节点均通过服务日志向家属同步,让您清楚知道律师正在做什么、案件走到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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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智能归类:利用电子阅卷和证据智能归类系统,迅速锁定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OA 审批流程等关键证据,为“事实劳动关系” 的认定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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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大数据检索: 建立深圳地区近 5 年高管索赔被控敲诈案件的数据库,精准匹配类案裁判规则,为辩护策略提供实证支撑。卓安重视 AI 和数智化能力,目的不是让技术替代专业,而是让专业获得更强的支撑 —— 通过系统承载流程,AI 提升效率,团队完成交付。
3.透明化服务,拒绝信息不对称。 卓安坚持服务向善,不利用客户焦虑,不制造不切实际的期待。在您委托的第一天,就会收到《刑事法律服务全流程团队介绍》和《家属配合工作清单》,让您清楚知道律师正在做什么、下一步是什么。透明化服务不是承诺结果,而是让客户看见服务过程:服务团队是谁,服务内容包括什么,律师正在做哪些工作,案件风险如何评估。
在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每一分金额的核减、每一年的刑期下降,都建立在 “专业力度 + 人文温度 + 科技效率” 的三重保障之上。
结语
一份为避税而签的“顾问协议”,一场因违法解约而起的索赔,差点让一位大厂高管付出十年自由的代价。本案A某 从被控敲诈 200 余万、面临十年以上重刑,到最终获判,靠的不是侥幸,而是卓安团队对每一页聊天记录、每一笔银行流水、每一份考勤数据的 “死磕”—— 正是这些看似琐碎的证据,拼出了“事实劳动关系” 的完整拼图,让 “敲诈勒索” 回归 “劳动纠纷” 的本质。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相信: 法律不保护 “钻空子” 的公司,也不惩罚 “要多了” 的劳动者。 只要您的权利有依据、手段守底线、事后有悔意,法律就会给您第二次机会。我们不承诺结果,但会全力以赴 —— 在您接到第一通警方电话时,帮您守住 “自首” 的机会;在您面对指控时,帮您守住 “退赔” 的时间窗口;在您最无助的时候,陪您走过每一个节点。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介绍】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是四川事务所全国布局的重要战略支点,2025 年 6 月正式设立,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专注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刑事风险防控等领域,秉承 “卓然而成,报君以安” 宗旨,以 “专业化深耕、体系化办案、数智化服务” 打造刑事法律服务新质生产力律所。
深圳分所依托卓安全国一体化平台,整合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刑事专业律师资源,专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业务覆盖、职务犯罪、危化品犯罪、、企业合规等领域,致力于为大湾区企业与个人提供高品质、全流程刑事法律服务。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主任介绍】
任忠孙 律师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主任、创始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
曾在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005 年专职律师执业,深耕刑事领域 20 年。
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 1000 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多起案件入选省、市经典案例及全国无罪辩护案例。
专注大要案刑事辩护、企业刑事风控、企业家及公职人员刑事风险防范,秉持 “忠人之托、致力于赢” 执业理念,办案效果广受认可。
执业信条:生命应当尊重,自由值得捍卫!
【关于我们】
四川事务所是全国知名、只专注办理刑事案件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总部立足成都、布局全国,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等地设立直营分所,并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构建强大协同办案网络,坚持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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