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12-30
举行非法集会一般都有一定的规模,参与人数较多,那么参与非法集会者都要接受刑事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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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不是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九十六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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