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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立案标准_偷多少钱可以立案

发布时间:2022-06-15

盗窃是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类违法犯罪,也是一种很古老的违法犯罪类型。但并非所有的偷盗行为都会成立刑事犯罪,构成盗窃罪一般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金额要求,那么偷多少钱会立案,构成盗窃罪呢?

律师解答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以四川省为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种情况符合四川省的盗窃立案标准。

律师特别注意提醒:

  1. 如果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三种特殊的偷钱行为,没有盗窃金额的要求,即便张三在别人家偷了一元钱,也构成刑事犯罪,成立盗窃罪;
  2. 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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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5

盗窃是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类违法犯罪,也是一种很古老的违法犯罪类型。但并非所有的偷盗行为都会成立刑事犯罪,构成盗窃罪一般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金额要求,那么偷多少钱会立案,构成盗窃罪呢?

律师解答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以四川省为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种情况符合四川省的盗窃立案标准。

律师特别注意提醒:

  1. 如果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三种特殊的偷钱行为,没有盗窃金额的要求,即便张三在别人家偷了一元钱,也构成刑事犯罪,成立盗窃罪;
  2. 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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