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端宁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2-09-21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律师解答:
意外撞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意外事件,主观上没有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故意,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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