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宏伟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田宏伟团队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22-09-22
取保候审后案件还在办理,并未结束,此时为了避免被取保候审人做出不利于案件顺利进行的行为,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就可能同时禁止被取保候审人进入特定的区域。那么,被取保候审人不能进入哪些场所呢?
律师解答: 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禁止被取保候审人进入以下场所:
(1)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场所。如,经常在某大学盗窃的,可以限制其进入某大学。
(2)可能导致其实施妨害社会秩序、干扰他人正常活动行为的场所。如,因积怨而打伤他人的,可以限制其进入被害人住所。
(3)与其所涉嫌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场所。如,组织卖淫的,可以限制其进入曾经其组织卖淫的场所。
(4)可能导致其实施毁灭证据、干扰
(5)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场所。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下列“特定的场所”:
(一)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场所;
(二)可能导致其实施妨害社会秩序、干扰他人正常活动行为的场所;
(三)与其所涉嫌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场所;
(四)可能导致其实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妨害诉讼活动的场所;
(五)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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