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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02
这两个罪的行为方式是相同的,都包含组织、策划、实施的行为,但它们的直接客体是不同的,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统一,后者侵犯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另外,它们的主观方面也是不同的,前者的是分裂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后者目的是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的行为与颠覆政权的行为是不尽相同的,国家被分裂,但政权依然存在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反过来说,政权被颠覆了而国家没有分裂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 更多关于分裂国家罪的详细内容请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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