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俞 严选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瀛动力刑辩团队
江苏省盐城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都是以决水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主要区别是:(1)主观不同,过失决水罪是出于过失,决水罪是故意构成。(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决水罪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定罪。而决水罪是只要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无论是否发生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3)决水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决水罪不可能出现未遂的形态。
更多关于过失决水罪的相关问题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5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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