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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数字检察战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3-03-12

邓大玉代表

李正国委员

高洁委员

张亚波代表

周鸿祎委员

 

“数字检察建设稳步发展,让检察监督质效‘提挡加速’,成果有目共睹。”

“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检察机关心中有‘数’,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连日来,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两高”工作报告时,对近年来大数据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同时对未来如何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步伐积极建言献策。

大数据赋能

法律监督质效飞跃

“数字战略‘一子落’,检察监督‘满盘活’。近年来,最高检推动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带动系统上下齐动员,持续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产生了积极影响。”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科学院区域与国际合作部副部长邓大玉如是说。

2022年7月5日至8日,应最高检邀请,围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提出重点督办建议的6位全国人大代表,对浙江绍兴、金华等地检察工作开展走访调研,邓大玉代表正是受邀代表之一。

“浙江作为数字化改革的先行省份,紧紧抓住了数字化改革的有利契机。通过观摩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运行、案例演示,我们切实感受到数字化改革带给网络治理的澎湃力量。”邓大玉代表告诉记者,“我们还参观了数字检察展厅,看到了数字检察驾驶舱,了解到绍兴检察机关在‘四大检察’中运用数字技术办理的典型案例和相关经验做法。这种沉浸式体验很不错,很直观,一目了然,让代表们对数字检察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作为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邓大玉代表一直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高度关注。她认为,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与快捷支付技术日益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精准诈骗特征更为明显。检察机关应充分拓展、借力数字技术,以大数据分析研判为突破口,对“精准诈骗”开展“精准打击”。

“过去,检察机关总体是受理什么案件就办理什么案件、受理多少就办理多少,监督线索来源渠道窄、发现获取难。而通过大数据筛查、比对、碰撞,看似孤立、偶然、平常的信息点之间有了交集、串联,问题线索就能清晰显露出来,这也是数字技术给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带来的最直接的辅助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表示。

随着数字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大数据在检察办案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令李正国委员印象深刻的是,很多地方检察院都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的积极探索。例如,湖北省检察院政务数据云监督平台能够分析比对全省百万级、千万级的行政执法案件数据;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破产领域虚假劳资债权监督模型筛选出成百上千条风险企业涉劳动纠纷线索,对批量发现的涉劳动报酬纠纷违法案件进行了全面纠正,等等。

“这些探索在过去都难以想象,如今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不断推动着检察监督工作实现质的飞跃。”李正国委员说。

打通壁垒

破解“数据孤岛”难题

2021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公、检、法、司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统一的数据系统标准,打通信息壁垒,凝聚工作共识,从源头上解决‘数据孤岛’难题。”邓大玉代表建议。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结合工作实际,道出了数字检察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境:“长期以来,政法机关各自的案件信息系统局限于条线内部循环,大部分地区公检法之间办案业务衔接主要通过法律文书派员交换、案卷资料派员移送、来回换押提审、案件信息重新录入等传统方式实现。尽管一些地方政法机关陆续开展了数据共享方面的尝试,但还存在制度不完善、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数据如果无法实现网络实时传递和即时共享,既增加了司法成本,影响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也不利于开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高洁委员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副主席,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亚波注意到,各地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过积极探索,在数字化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交换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如最高检制发“八号检察建议”后,针对安全生产监督领域的案件发现难问题,浙江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迅速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检察机关能够发现应急管理部门该移送而未移送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避免有案不移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但张亚波代表也关注到,因为国家层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没有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规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还面临制度不健全、机制不顺畅、能力不匹配等问题。

为此,张亚波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高洁委员也建议,应由中央政法委牵头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的推进力度,积极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推进数据共享共治共用,促进社会治理工作。

放眼未来

积极投身新技术浪潮

“谈到数字检察,当然不能避开时下最热门的话题ChatGPT。ChatGPT火爆网络不免引发大家就其对法律行业带来冲击的一系列深层次思考。”李正国委员说。

“这项技术对律师工作和检察工作带来的最大影响,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一些基本的检索、梳理、总结、归纳等事务性工作层面,比如查找法律条款、结合案例梳理法律适用要件、结合案情分类型进行法律适用的讨论以及撰写法律文书等。随着该类技术的进一步优化,ChatGPT将来也许还能结合最新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以及研究成果给出更准确更完整的解决方案。”李正国委员说,“这样的冲击对法律行业无疑是巨大的,但也能够更好推动法律的普及,降低司法成本。随着该类技术的不断优化、广泛应用,会大大提升检察工作和律师工作的服务质效,并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产业变革。”

“当然,ChatGPT不可能完全取代法律工作者。”李正国委员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只能是辅助角色,“人”难以被替代的核心能力则是审查力、判断力和平衡力。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规则空白或模糊、各种价值冲突等疑难案件中,更需要“人”去平衡法理和情理的冲突,考虑公序良俗和社会影响等。

“随着人类步入数字文明时代,数字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和各行各业发展的主旋律。”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告诉记者,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数字检察战略,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助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进入数字化时代后,所有行业都值得用数字化技术重做一遍。ChatGPT技术的出现,将加速这一趋势的发展,检察机关也应及时关注这种变化,积极投身新技术浪潮。”周鸿祎委员对未来数字检察战略助力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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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洁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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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建设稳步发展,让检察监督质效‘提挡加速’,成果有目共睹。”

“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检察机关心中有‘数’,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连日来,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两高”工作报告时,对近年来大数据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同时对未来如何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步伐积极建言献策。

大数据赋能

法律监督质效飞跃

“数字战略‘一子落’,检察监督‘满盘活’。近年来,最高检推动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带动系统上下齐动员,持续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产生了积极影响。”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科学院区域与国际合作部副部长邓大玉如是说。

2022年7月5日至8日,应最高检邀请,围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提出重点督办建议的6位全国人大代表,对浙江绍兴、金华等地检察工作开展走访调研,邓大玉代表正是受邀代表之一。

“浙江作为数字化改革的先行省份,紧紧抓住了数字化改革的有利契机。通过观摩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运行、案例演示,我们切实感受到数字化改革带给网络治理的澎湃力量。”邓大玉代表告诉记者,“我们还参观了数字检察展厅,看到了数字检察驾驶舱,了解到绍兴检察机关在‘四大检察’中运用数字技术办理的典型案例和相关经验做法。这种沉浸式体验很不错,很直观,一目了然,让代表们对数字检察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作为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邓大玉代表一直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高度关注。她认为,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与快捷支付技术日益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精准诈骗特征更为明显。检察机关应充分拓展、借力数字技术,以大数据分析研判为突破口,对“精准诈骗”开展“精准打击”。

“过去,检察机关总体是受理什么案件就办理什么案件、受理多少就办理多少,监督线索来源渠道窄、发现获取难。而通过大数据筛查、比对、碰撞,看似孤立、偶然、平常的信息点之间有了交集、串联,问题线索就能清晰显露出来,这也是数字技术给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带来的最直接的辅助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表示。

随着数字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大数据在检察办案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令李正国委员印象深刻的是,很多地方检察院都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的积极探索。例如,湖北省检察院政务数据云监督平台能够分析比对全省百万级、千万级的行政执法案件数据;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破产领域虚假劳资债权监督模型筛选出成百上千条风险企业涉劳动纠纷线索,对批量发现的涉劳动报酬纠纷违法案件进行了全面纠正,等等。

“这些探索在过去都难以想象,如今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不断推动着检察监督工作实现质的飞跃。”李正国委员说。

打通壁垒

破解“数据孤岛”难题

2021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公、检、法、司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统一的数据系统标准,打通信息壁垒,凝聚工作共识,从源头上解决‘数据孤岛’难题。”邓大玉代表建议。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结合工作实际,道出了数字检察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境:“长期以来,政法机关各自的案件信息系统局限于条线内部循环,大部分地区公检法之间办案业务衔接主要通过法律文书派员交换、案卷资料派员移送、来回换押提审、案件信息重新录入等传统方式实现。尽管一些地方政法机关陆续开展了数据共享方面的尝试,但还存在制度不完善、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数据如果无法实现网络实时传递和即时共享,既增加了司法成本,影响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也不利于开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高洁委员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副主席,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亚波注意到,各地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过积极探索,在数字化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交换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如最高检制发“八号检察建议”后,针对安全生产监督领域的案件发现难问题,浙江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迅速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检察机关能够发现应急管理部门该移送而未移送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避免有案不移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但张亚波代表也关注到,因为国家层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没有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规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还面临制度不健全、机制不顺畅、能力不匹配等问题。

为此,张亚波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高洁委员也建议,应由中央政法委牵头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的推进力度,积极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推进数据共享共治共用,促进社会治理工作。

放眼未来

积极投身新技术浪潮

“谈到数字检察,当然不能避开时下最热门的话题ChatGPT。ChatGPT火爆网络不免引发大家就其对法律行业带来冲击的一系列深层次思考。”李正国委员说。

“这项技术对律师工作和检察工作带来的最大影响,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一些基本的检索、梳理、总结、归纳等事务性工作层面,比如查找法律条款、结合案例梳理法律适用要件、结合案情分类型进行法律适用的讨论以及撰写法律文书等。随着该类技术的进一步优化,ChatGPT将来也许还能结合最新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以及研究成果给出更准确更完整的解决方案。”李正国委员说,“这样的冲击对法律行业无疑是巨大的,但也能够更好推动法律的普及,降低司法成本。随着该类技术的不断优化、广泛应用,会大大提升检察工作和律师工作的服务质效,并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产业变革。”

“当然,ChatGPT不可能完全取代法律工作者。”李正国委员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只能是辅助角色,“人”难以被替代的核心能力则是审查力、判断力和平衡力。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规则空白或模糊、各种价值冲突等疑难案件中,更需要“人”去平衡法理和情理的冲突,考虑公序良俗和社会影响等。

“随着人类步入数字文明时代,数字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和各行各业发展的主旋律。”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告诉记者,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数字检察战略,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助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进入数字化时代后,所有行业都值得用数字化技术重做一遍。ChatGPT技术的出现,将加速这一趋势的发展,检察机关也应及时关注这种变化,积极投身新技术浪潮。”周鸿祎委员对未来数字检察战略助力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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