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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03

根 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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