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许多罪犯为了在判刑的时候能够减缓自己的罪名,都会隐藏或者掩饰自己犯罪的行为以及犯罪所得,这样的行为毫无疑问是犯法的,同时还会构成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罪。那么对于被判罚了隐藏掩饰犯罪所得罪的罪犯可以获得吗?
【法律分析】
,只要满足适用条件的,也有可能判处,具体来说的适用条件如下: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进行。的犯罪分子必须定期向矫正机关报道,参加学习和劳动。社区矫正一般是在犯罪分子的居住地进行,不能确定居住地的,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若有情况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一般由司法所承担,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其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观念,顺利回归社会。犯罪分子在期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没有新的违反犯罪或发现漏罪的,考验期满后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处的刑罚就可以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