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权 严选律师
广西万恒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发布时间:2023-07-05
财产的转移认定具体如下:
1、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5、短时间内有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进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法律解析】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帮助转移财产的,若转移的财产属于犯罪所得的,构成;
(2)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转移资金的,可能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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