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坤 严选律师
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2023-07-17
刑事案件并不一定坐牢,对于刑事案件的判决处理,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而定的,如果刑事案件的犯罪情节轻微的,是可以通过保释或者不起诉来处理的,并不一定需要坐牢和判刑处理。
【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不是必须坐牢。坐牢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以上刑罚。刑事案件只有在被判处有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才需要坐牢。如果判处无罪、免除刑罚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时,是不需要坐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宣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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