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端宁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3-07-28
行为人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以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由于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不能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其毁坏财物的价值数额如果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如实践中故意破坏光缆、电缆等公用电信设施,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但如果电信设施价值较高,造成的损失数额较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解析】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植物的行为,就可构成犯罪,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人除要求实施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外,还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和情节,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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