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瑶 严选律师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23-08-11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和裁定书生效后,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对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那么拒执罪公安拘留多长时间?
【法律解析】
公安机关对拒执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的,拘留期限依据实际情况而定,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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