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法制大国,如果犯了法在不同年龄段处罚规定是不一样的。对于刑事责任,法律也是规定在达到了一定年龄后,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十四岁以下负刑事责任吗?而要是行为人属于十四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此时的刑事责任又是怎样的呢?
【法律分析】
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12到14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
2、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且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情节恶劣”的认定,应当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从行为方式、行为对象和主观恶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如行为方式上,采取泼硫酸、放火等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多次实施故意杀人、伤害行为的;行为对象上,针对社会不特定多数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实施的;主观恶性方面,经过精心策划、预谋,有长时间计划的,等等。综合以上各方面情形,便可认定为“情节恶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