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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激活了“第二十条”?

发布时间:2024-02-27 11:37:18

这不一定是张艺谋最好的电影,但可能是他引发讨论最多,收获影评最多的一次。

最近,张艺谋的《第二十条》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也引发了大量的讨论。

最高检官微上的影评是一篇接着一篇,法外狂徒张三的缔造者——罗翔教授专门撰文表达观点,就连品三国的易中天教授也出来发表评论,这部电影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当然,一部艺术作品,有人叫好,就一定有人讨厌。在检察官们还在自我感动的时候,一些律师就开始撰文批评,有的说电影中律师的形象过于猥琐,有的说电影演的是虚幻而不是现实,检察官抢了辩护律师的台词,甚至还有的说,第二十条长期沉睡,检察院难辞其咎。而有些纯蹭热点的,还顺带把自己正在办理的案件拿出来喊一喊冤。

关于电影的情节,就不在此赘述了,没看过的请自行前往影院观影。今天想讨论的,是第二十条为什么沉睡了那么久,以及又是谁激活的?

第二十条为什么沉睡了那么久?

记得很久之前,有人还专门在微博上对一百份判决进行过分析,最终得出结论:正当防卫主要靠跑。可见第二十条过去的沉睡程度,那是睡得相当死啊,踹两脚都很难叫醒的那种。

为什么呢?两点原因:

一是难以认定。

二是责任太大。

先说难以认定的问题。

很多人看完电影之后觉得,正当防卫有什么难以认定的,只要警察、检察官有担当,直接定不就成了。

但是,你看的那是电影啊,比上帝视角还上帝视角的观察角度。起因、经过你看的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但绝大多数送到检察院的案子都是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的,都是打印在纸上的文字。

最可怕的是,这些对口述证言的记录,往往是相互矛盾的,打人的、被打的,都会说是对方先动手的,都会说自己是被迫防卫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判断到底是突发的互殴,是有预谋的挑衅防卫,还是守法公民遭遇不法侵害之后的正当防卫,真的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这种判断,跟担当啊、情怀啊,真的关系不大,更多的是依赖于当事人的表述能力、依赖于承办人的工作经验等等相当多的要素,而这些要素,往往都是不确定的。

说到底,任何判断,都是一种“自由心证”,谁敢拍着胸脯说自己的判断就一定是对的,这也是为什么同一个案子,同样的证据材料,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能让检察官们在员额检察官联席讨论会上甚至是检委会上争的面红耳赤。

这一点,别听有的律师们瞎忽悠,别看写文章的时候那么言之凿凿,你让他换个身份作为检察官来承办案件,你看他还能不能那么一定确定以及肯定。

毕竟,“昆山反杀案”之所以能够成为激活第二十条的典型案例,最大的优势之一就在于它有监控,而且是多角度的监控,而这些监控不但能让你看到事情的全过程,甚至都能让你一帧一帧地数于海明在几秒内一共捅了几刀,砍了几刀。

监控录像丰富到这种条件,嫌疑人也好,证人也好,谁在说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毕竟监控录像在那摆着,谁都别墨迹。

因此,激活第二十条的首功,要记到监控录像的头上。如果没有监控,这个案子大概率以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罪结案。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温馨提示:如果你遇到不法侵害,想要正当防卫的时候,建议先抬头看看有没有监控探头,如果没有,还是建议你跑快一点。

再来说第二个原因:责任太大。

现实中,但凡牵扯到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发生了打斗了的,而且是严重的打斗,造成的伤情起码是轻伤以上,甚至是重伤或者是死亡。

而一旦造成了死伤,那接下来就要面对大笔的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的问题。

看似认定正当防卫是一个法律问题,但实际上这种司法认定的背后,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牵扯到责任的划分、赔偿费用的承担、信访的风险等等一系列问题。

你认定正当防卫了,遭受不法侵害奋起反击的人是洗刷冤屈了,但另一边就不干了啊,就会出现如下想法:

凭什么大家都动了手,最后我要承担所有的后果?

凭什么人都被打成重伤,甚至都打死了对方一点责任都不用承担?

这里面是不是有黑幕?

是不是检察官收了对方的好处?

不行,我不服,我要告,我要上访......

然后,承办人就要面对长时间的调查,写很多很多情况说明,最后还可能被追究责任。

▲罗翔发布视频评价

还是以昆山反杀案为例,之所以这个案件能够成功激活第二十条,除了有监控这个物质条件之外,还在于那两段视频引起了巨大的舆论

全国人民、全社会都觉得这是正当防卫的时候,没有人会说这是故意伤害,或者是防卫过当的,这叫什么?这叫“民意不可违”。

所以,昆山反杀案的第二功,要记在“舆论关注”的头上。

▲“昆山反杀案”广受关注

那你肯定要说,是不是只要有监控录像,有舆论关注,就一定能够激活第二十条?

当然不是,既使有了这些,还需要检察官们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责担当、理想情怀,让目光在现实与法条之间来回穿梭,用完善且精准的释法说理,给出一个所有人都能信服的答案。

只是说,有了这些之后,检察官做出决定时的难度会小一些,底气会足一些。

打一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比方,所有人都知道1+1=2,但只有数学家才能证明为什么1+1=2。检察官的工作,就是在论述为什么手里的案件可以适用第二十条。

历史的发展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幻,或者说历史有它自己的节奏。就是这么巧,昆山反杀案叠加了“监控”、“舆论”、“有情怀有能力的检察官”等所有的有利因素,不仅让这个案件本身得到了很好的处理,也让沉睡许久的第二十条彻底地、完全地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继而给了司法机关认定更多正当防卫的勇气和力量,才有了后来的“涞源反杀案”、“福州赵宇案”等等一系列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案件的出现。

▲“涞源反杀案”、“福州赵宇案”判决结果

说到这里,标题中问题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真正激活第二十条的,不仅是检察官,学者,律师,其实还包括科技工作者、媒体记者、甚至是围观的网民等等很多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人民群众。

所以,与其争论谁才是激活第二十条的最大功臣,倒不如大家都能给予法治更多的关注,用自己的力量一起努力来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让大家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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