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雨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咨询问题:小偷在一次偷东西被发现但被放走之后,第二天出于泄愤恶意将硫酸朝咨询者儿子泼去,后一审于9.9以判处被告人14年零6个月。现咨询者想启动二审,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无期,问可不可以?
四川网:我国的刑事审判程序中的二审程序有两种启动方式:
一是被告人上诉。被告人如果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一审宣判后15天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在裁定宣告后的10天以后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是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进行抗诉,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
当然,受害一方虽然没有权利直接向法院提起二审,却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同时启动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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